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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昊华能源: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9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在认真审议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后,基于独
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京西四矿剩余部分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独立董事于会前对《关于京西四矿剩余部分资产转让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资产转让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
盘活闲置资产;该项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本次董事会对
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其
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关于鄂尔多斯市昊华国泰化工有限公司与北京京
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于会前对《关于鄂尔多斯市昊华国泰化工有限公司与北
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进行
审核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
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的市场行为,所有交易价格均为市场公
允价格,没有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董事会对关联交易
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
董事参与表决。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独立董事:朱大旗、张一弛、穆林娟、汪昌云、刘明勋


                                            2022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