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3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表所 示: 章程原条款 章程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99,998,272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39,997,926 元。 第二十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23,791.079 万 第二十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23,791.079 万股, 股,其中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 其中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 21,776.079 万股; 21,776.079 万股;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认 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认购 650 万股;首钢总公 购 650 万股;首钢总公司认购 650 万股;五矿龙腾 司认购 650 万股;五矿龙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购 650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购 650 万股;煤炭科学研究总 万股;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认购 65 万股。北京京煤集团有 院认购 65 万股。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 限责任公司以其与煤炭采掘、销售业务相关的全部经营 与煤炭采掘、销售业务相关的全部经营性资产作为 性资产作为出资,其他发起人以货币出资,出资时间为 出资,其他发起人以货币出资,出资时间为 2002 年 2002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公司于 2006 年根据 200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增资, 公司于 2006 年根据 200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增 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45042 股。增 资,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45042 资后发起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32,000 万股,其中,北京 股。增资后发起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32,000 万股, 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 29,289.7404 万股;中国中 其中,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 煤能源集团公司认购 874.2773 万股;首钢总公司认购 29,289.7404 万股;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认购 874.2773 万股;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认购 874.2773 874.2773 万股;首钢总公司认购 874.2773 万股; 万股;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认购 87.4277 万股。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认购 874.2773 万股;煤炭 公司于 2007 年根据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进 科学研究总院认购 87.4277 万股。 行增资,以定向增资扩股方式引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公司于 2007 年根据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司的全资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增 议进行增资,以定向增资扩股方式引进中信证券股 资后公司股份总数 34,400 万股,其中,北京京煤集团有 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作为 限责任公司持有 29,289.7404 万股;中国中煤能源集团 战略投资者。增资后公司股份总数 34,400 万股,其 公司持有 874.2773 万股;首钢总公司持有 874.2773 万 中,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29,289.7404 股;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874.2773 万股;煤炭科 万股;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持有 874.2773 万股; 学研究总院持有 87.4277 万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首钢总公司持有 874.2773 万股;五矿发展股份有 2,400 万股。 限公司持有 874.2773 万股;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持 2009 年,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并经国家工商总局审核 有 87.4277 万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2,400 万 批准,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更名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 股。 有限公司。其更名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2009 年,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并经国家工商总局 结构如下: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审核批准,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更名为中国中煤 29,289.7404 万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2,400 万股;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其更名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 首钢总公司持有 874.2773 万股;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 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 限公司持有 874.2773 万股;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 司持有 29,289.7404 万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有 874.2773 万股;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持有 87.4277 万 2,400 万股;首钢总公司持有 874.2773 万股;中国 股。 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874.2773 万股;五矿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境内投资者发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874.2773 万股;煤炭科学 行了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11,000 万股,并于 2010 年 研究总院持有 87.4277 万股。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另根据《关于印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境内投资 〈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 者发行了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11,000 万股,并 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470 号)以及《北京 于 2010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另根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昊华能 据《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 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的批复》(京国资﹝2009﹞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实 施 办 法 〉 的 通 知 》( 财 企 194 号),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划转 10,068,348 [2009]470 号)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股、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划转 300,533 股、首钢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 总公司划转 300,533 股、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划转 30,053 有股转持的批复》(京国资﹝2009﹞194 号),北京 股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划转 10,068,348 股、中国 作为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其转持股份义务由其国有出 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划转 300,533 股、首钢总公 资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承担,按相当于 190,839 股发行 司划转 300,533 股、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划转 30,053 人股份的资金额上缴中央金库。 股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五矿发展股份有限 2011 年 7 月 5 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作为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其转持股份义务由 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 2010 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 其国有出资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承担,按相当于 45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90,839 股发行人股份的资金额上缴中央金库。 12.0264 股,共计送红股 545,998,560 股,公司总股本 2019 年 1 月 11 日,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取 由 454,000,000 股变更为 999,998,560 股。 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 2012 年 7 月 13 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书》,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北京昊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 2011 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 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 747,564,711 股无偿 本 999,998,5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划转给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煤集团 2 股,共计送红股 199,999,712 股,公司总股本由 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 999,998,560 股变更为 1,199,998,272 股。 司股份,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北京昊华能 2019 年 1 月 11 日,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中 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北京 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全部股份 747,564,711 股无偿划转给北京能源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为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2022 年 7 月 4 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 以公司总股本 1,199,998,27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2 股,共计转增 239,999,654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199,998,272 股 变 更 为 1,439,997,926 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99,998,272 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439,997,926 股,公司 公司的股本结构全部为普通股。 的股本结构全部为普通股。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审议累计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25%的对外投资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和资产抵押事项,累计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10%的风 (十)审议累计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25%的对外投资和资 产抵押事项,累计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10%的风险投资(含 险投资(含委托理财)事项,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 委托理财)事项,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 的关联交易总额(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人在连续 (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人在连续 12 个月内达成的关 12 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 3,000 万元 联交易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 5%以下的 (含 3,000 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 关联交易等事项。 值 5%以下的关联交易等事项。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 13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长 1 人。 人。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 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 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 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 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 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事会会议。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