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能源: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23-02-09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6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2 月 2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 2 号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2 月 24 日
至 2023 年 2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1)人
2.01 董永站 √
2.02 薛令光 √
2.03 郝红霞 √
2.04 柴有国 √
2.05 赵 兵 √
2.06 孙 力 √
2.07 李长立 √
2.08 贺佑国(独立董事) √
2.09 张保连(独立董事) √
2.10 栾 华(独立董事) √
2.11 宋 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3.01 谷中和 √
3.02 李 刚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2、议案 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
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
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
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
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
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
见附件 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101 昊华能源 2023/2/21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总法律顾问。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法人公章
的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法
人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
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办理参加
现场会议确认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
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参
加现场会议确认登记手续;
(三)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
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
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加盖法人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
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四)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
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五)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参加现场会议确认登记,
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前述证明材料原件;
(六)参加现场会议确认登记时间:2023 年 2 月 22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
(七)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传真登记
以传真时间为准)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 2 号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产权部
邮政编码:102300
联 系 人:甄先生
联系电话:(010)69839412
传 真:(010)69839418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请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按照上述会议登记方法提前登记;
(三)现场会议期限:半天;
(四)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1 董永站
2.02 薛令光
2.03 郝红霞
2.04 柴有国
2.05 赵 兵
2.06 孙 力
2.07 李长立
2.08 贺佑国(独立董事)
2.09 张保连(独立董事)
2.10 栾 华(独立董事)
2.11 宋 刚(独立董事)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1 谷中和
3.02 李 刚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
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
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
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
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
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
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
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
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
改选,应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
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
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
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
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
(她)既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
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