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8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2 月 24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 2 号会 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44,157,16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 65.5665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 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永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 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9 人,公司独立董事张一弛先生、 刘明勋先生、穆林娟女士因其他事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2 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吕进儒先生、 监事李刚先生因其他事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长董永站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总法律顾问杜峰先生、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944,107,880 99.9947 49,280 0.0053 0 0.0000 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授权公司办理相关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号 当选 权的比例(%) 2.01 董永站 943,872,503 99.9698 是 2.02 薛令光 943,872,503 99.9698 是 2.03 郝红霞 943,872,702 99.9698 是 2.04 柴有国 943,872,502 99.9698 是 2.05 赵 兵 943,872,802 99.9698 是 2.06 孙 力 943,872,502 99.9698 是 2.07 李长立 943,872,502 99.9698 是 贺佑国 2.08 943,872,502 99.9698 是 (独立董事) 张保连 2.09 943,872,502 99.9698 是 (独立董事) 栾 华 2.10 943,872,502 99.9698 是 (独立董事) 宋 刚 2.11 943,872,502 99.9698 是 (独立董事) 同意选举董永站先生、薛令光先生、郝红霞女士、柴有国先生、 赵兵先生、孙力先生、李长立先生、贺佑国先生、张保连先生、栾 华先生、宋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其中,贺佑国先生、 张保连先生、栾华先生、宋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 董事勤勉尽职、恪尽职守、认真负责,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 事在任职期间所做贡献给予高度评价、表示衷心感谢。 并推选董永站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集人。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号 当选 权的比例(%) 3.01 谷中和 943,872,503 99.9698 是 3.02 李 刚 943,872,503 99.9698 是 同意选举谷中和先生、李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 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 事勤勉尽职、恪尽职守、认真负责,公司对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 在任职期间所做贡献给予高度评价、表示衷心感谢。 并推选谷中和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召集人。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修改《公司 1 5,717,226 99.1454 49,280 0.8546 0 0 章程》的议案 2.01 董永站 5,481,849 100 0 0 0 0 2.02 薛令光 5,481,849 100 0 0 0 0 2.03 郝红霞 5,482,048 100 0 0 0 0 2.04 柴有国 5,481,848 100 0 0 0 0 2.05 赵 兵 5,482,148 100 0 0 0 0 2.06 孙 力 5,481,848 100 0 0 0 0 2.07 李长立 5,481,848 100 0 0 0 0 贺佑国 2.08 5,481,848 100 0 0 0 0 (独立董事) 张保连 2.09 5,481,848 100 0 0 0 0 (独立董事) 栾 华 2.10 5,481,848 100 0 0 0 0 (独立董事) 宋 刚 2.11 5,481,848 100 0 0 0 0 (独立董事) 3.01 谷中和 5,481,849 100 0 0 0 0 3.02 李 刚 5,481,849 100 0 0 0 0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审议;议案 2、3 为普通决议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依伦、刘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议案以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