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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鼎股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2019-04-2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作为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鼎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就华鼎股份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邹春元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3 号)核准,公司
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2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47,816,642 股,发
行价格为 7.09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39,019,991.78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 31,056,603.7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07,963,388.01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00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
认募集资金已经到账。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义乌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义乌农商行”)、安信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并及时通知安信证券,随时接受
其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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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为支付购买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通拓科技”)100%股权涉及的交易现金对价及交易相关费用。

     截至 2019 年 4 月 25 日,募集资金使用明细情况如下:

                           明细                                   金额(元)
初始存储金额                                                        312,019,991.78
减: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274,721,357.34
减: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                                                 4,056,603.77
加:利息收入净额                                                           89,116.79
2019 年 4 月 25 日余额                                               33,331,147.46

     (二)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通拓科技 100%股权,非公
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4,472.14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及本
次交易相关费用。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按规定将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及
本次交易相关费用支付完毕。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全部结项。

     经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公司 2018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并募集资金涉及的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符合结项要求。

     2、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19 年 4 月 25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列示如下:

             开户银行名                           账号             资金余额(元)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             10471000000512289        3,627,834.27
 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00211468598         29,703,313.19
                           合计                                      33,331,147.46

    注:上述余额包含银行利息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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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支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的节余;

    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减去手续费等的净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3,333.11 万元(包
含银行利息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

    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董
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清零后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专
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
金的需求,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有关规定。

    六、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
入)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安信证券认为:

    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公司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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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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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任国栋                郑   旭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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