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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鼎: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2020-08-22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 华鼎               编号:2020-057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 司冻
0820-01 号),获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
深圳市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通维投资”)持有的本公司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1,208,089 股被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股份的原冻结情况

    2019 年 11 月 6 日,申请人深圳市前海梧桐纵联一号投资合伙企业依据广东
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粤 0307 财保 1494 号】,
申请将通维投资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1,208,089 股进行了冻结(详
见公司公告:2019-082)。

    二、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解除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天津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股数                                          65,608,089 股

本次解除冻结股数                                  61,208,089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3.29%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36%

解除冻结时间                                        2020-8-2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                                    63,108,089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6.19%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53%

    截至本公告日,通维投资持有公司 65,608,089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
                                   1/2
司总股本的 5.75%;本次解除冻结股份 61,208,089 股;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
63,108,089 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 96.19%。

    公司将密切关注通维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冻结情况及影
响,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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