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审议《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 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 对《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我们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宁波士倍贸易有限公司因业务关系所发生的日常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 独立董事:章勇敏 董望 吴建依 2018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