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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江购物: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江购物持续督导之2020年度现场检查报告2021-04-1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

                   之 2020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指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本着审慎和勤勉尽责的原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机构”、“海通证券”)作为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三江购物”、“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至 26 日,对三江购物
2020 年度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为履行好持续督导职责,海通证券根据三江购物具体情况,制定了详细的现
场检查计划,确定本次现场检查需要关注的事项范围,以及本次现场检查的工作
进度、时间安排和具体事项的检查方案。

    现场检查人员孙茂林、杨鑫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前往公司,按照现场检查计
划,采取与三江购物高管及有关人员沟通;查看和复印公司三会会议记录、商务合
同、募集资金使用凭证等资料;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等手段,获取了充分和恰当
的现场检查资料和证据。

    2021 年 3 月 26 日,现场检查人员完成了持续督导现场检查事项,本次工作共
历时 2 个工作日。在此期间,现场检查人员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建立完善了本期持续督导现场工作底稿,并出具了专项现场检查报告,基本完
成现场检查计划和目标。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经检查,三江购物治理机制能够比较有效地发挥作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的议事规则执行良好,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相关事项。

    三江购物已经建立健全了适应公司发展的机构体系,各部门均有着明确的责
任规定和管理制度,各部门及岗位的业务权限层次分明,内部审批程序流程执行
较好。

    三江购物已经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设立了专门的内部审
计部门,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上述机构均在《公司章程》的约定权限内履行相
应职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三江购物三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记录完整,会议资料保
存完好。董事、监事均对相关决议进行签名确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履行职责。

(二)信息披露情况

    2020 年,海通证券的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对于三江购物的信息披
露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审阅的信息披露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公告、年度报
告、半年度报告、公司公告等,保荐机构在审阅后将审阅意见及时反馈给公司。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0 年度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所
对外发布的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
求,且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
来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念慈先生。经
查阅公司三会会议资料、公司账务情况、并与财务人员、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保
荐机构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
方面保持了较好的独立性,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
生违规资金往来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现场检查人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查阅了公司与募集资金使
用相关的凭证、银行对账单、合同、相关三会会议资料以及公司公告等。经检查,2020
年度三江购物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
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经现场检查,三江购物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相关
规定执行,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三江购物对外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

(六)经营状况

    经检查,三江购物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转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
变化。宏观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未发生对公司业务产生影响的重大变化,公司主
要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也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
发生重大变化,其核心技术不存在依赖他人的情况。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关注经营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较为稳定的经
营状况。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
和理解,并提请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加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沟通。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规
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公司不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
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针对保荐机构的本次现场检查,上市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为海通证券现场检
查小组专门提供了办公场所,各相关部门给予了密切配合,为海通证券的现场检
查工作提供了便利。

六、本次现场检査的结论

    海通证券现场检查人员对三江购物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前后历时 2 个工作日,
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所有重大方面均实施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人员认为:2020
年度内,公司治理结构较为完整、运作较为规范,信息披露的相关内容符合法律法
规的规定,募集资金保存及使用程序合规,公司业务经营没有重大变化。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
司持续督导之 2020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王莉               刘赛辉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