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购物:三江购物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04-13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2 名,其中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决定。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
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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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
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审计活动。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审计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
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项。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
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
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内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其他相关事项。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 2 次。
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主任委员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
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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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
会议通知(不受上述时间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可以采取
通讯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审计部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审计委员会会议亦
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保存。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
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日后颁布、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公
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均以最新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
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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