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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地矿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4-18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3-007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华事务所”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2年2月9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               梁春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72人

                                    注册会计师                    1,603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000人

                         业务收入总额               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5,105.65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23,612.01万元
                                         客户家数                           449家

                                       审计收费总额                    50,968.97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

                                                                           建筑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家数                     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

    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8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
    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从事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注册会计师   上市公司审计   在本所执业     提供审计服务    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近三年签署
  项目合伙人      程纯     2007年2月    2005年1月      2012年2月        2021年
                                                                                        上市公司5家


                                                                                        近三年签署
签字注册会计师    叶华    2010年10月    2012年12月     2016年1月        2021年
                                                                                        上市公司1家


                                                                                        近三年复核
质量控制复核人    杨谦    2004年11月    2005年10月     2012年7月        2021年
                                                                                        上市公司5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

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大华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

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

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 110.00 万元(不含税)(财务审

计费用 80 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不含税>)。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 2021 年度相比增加 30 万元(不含税),

主要因公司 2022 年度增加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投入的人员、时间及工

作量增加。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

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大华事务所具备应有的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

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拟聘任其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事务所在对公司

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

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其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