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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地矿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18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基本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相
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能够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
定进行,对保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发展,防范经营风险发挥了有
效作用。
    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
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审计过
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

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其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四、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
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
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五、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被担保对象
的日常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发展。相关议案的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
保和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六、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相关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七、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核查,岳新强先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
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
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
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聘任副
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岳新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八、关于确认董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是公司董
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九、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
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

是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