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0-004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子公司的名称及增资额: 单位:万元 人民币 序号 子公司 增资金额 1 深圳市裕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裕展”) 75,000 富泰华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富泰 2 20,000 华”)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15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69,530,02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77 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120,428,416.71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403,989,100.2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716,439,316.5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 0163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 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 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实施主体 1 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置项目 183,534.00 183,500.00 深圳富桂 2 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置项目 13,081.00 13,000.00 南宁富桂 3 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置项目 15,063.00 15,000.00 天津鸿富锦 新世代高效能运算平台研发中心 4 100,538.00 100,500.00 深圳富桂 项目 5 高效运算数据中心建置项目 121,572.00 121,500.00 深圳富桂 6 网络通讯设备产业化技改项目 241,519.00 241,500.00 深圳富桂 网络通讯设备产业化设备更新项 7 53,132.00 53,100.00 南宁富桂 目 网络通讯设备产业化(二)设备 8 51,929.00 51,900.00 南宁富桂 更新项目 9 云计算设备产业化技改项目 150,213.00 150,200.00 天津鸿富锦 新世代5G工业互联网系统解决方 10 63,288.00 63,200.00 深圳富华科 案研发项目 高端手机精密机构件智能制造扩建 11 350,769.00 323,900.00 深圳裕展 项目 高端手机精密机构件无人工厂扩建 12 160,000.00 134,700.00 郑州富泰华 项目 高端手机机构件升级改造智能制造 13 180,000.00 173,400.00 河南裕展 项目 高端手机机构件精密模组全自动智 14 141,842.00 130,900.00 河南裕展 能制造项目 智能手机精密机构零组件自动化技 15 191,817.00 187,400.00 济源富泰华 改项目 2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实施主体 智能手机机构件无人工厂扩充自动 16 175,311.00 165,000.00 晋城富泰华 化设备项目 17 智能手机精密机构件升级改造项目 140,912.00 山西裕鼎 176,100.00 18 智能电子产品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 36,338.00 山西裕鼎 高端移动轻量化产品精密机构件智 19 181,100.00 181,100.00 鹤壁裕展 能制造项目 数字移动通讯设备机构件智能制造 20 173,362.00 173,300.00 鹤壁裕展 项目 21 补充营运资金 32,443.93 32,443.93 工业富联 合计 2,757,763.93 2,671,643.93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上述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 可根据上述投资项目实际进度的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先行投入的资金。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分别使用募集资金向以下子公司 (合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本次拟增资金额 合计 95,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增资前注册资 增资后注册资 序号 子公司 增资金额 增资来源 本 本 1 深圳裕展 75,000 155,000 230,000 本次发行 2 郑州富泰华 20,000 224,717 244,717 募集资金 注: (1)公司向深圳裕展增资 75,000 万元将通过增资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南裕展精密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裕展”)后,由河南裕展再向其增资; (2)公司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 施; (3)公司子公司增资前注册资本采用四舍五入法取整。 公司本次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符 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和 资产重组。 3 四、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一)深圳裕展 企业名称 深圳市裕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福城大三社区富士康鸿观科技园 B 注册地址 区厂房 5 栋 C09 栋 4 层、C07 栋 2 层、C08 栋 3 层 4 层、C04 栋1层 法定代表人 向绪宏 注册资本 155,000 万元 第三代及后续移动通信系统手机、基站、核心网设备以及网 络检测设备及其零组件、新型电子元器件、数字音、视频译 码设备及其零部件、金属与非金属制品模具的设计、销售及 维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第三代及后续移动通信系统手机、 经营范围 基站、核心网设备以及网络检测设备及其零组件、新型电子 元器件、数字音、视频译码设备及其零部件、金属与非金属 制品模具的生产;仓储服务。多功能工业机器人、周边自动 化治具、机械加工零配件的技术开发、生产、批发;手机零 配件、移动通讯系统零配件的生产。 股权结构 河南裕展持股 100% 深圳裕展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69,712,904 净资产 6,361,662 净利润 4,552,074 (二)郑州富泰华 企业名称 富泰华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 7 号标准 注册地址 厂房 法定代表人 邱政伟 注册资本 224,716.804 万元 生产经营第三代及后续移动通信系统手机、基站、核心网设 备以及网络检测设备及其零组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及其零配 经营范围 件;数字音频、视频编解码设备及其零配件;从事金属、非 金属材料与制品的研发、热处理及表面处理工艺研发和制品 4 模具的设计、制造;从事制程加工用耗材的开发、制备以及 其应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维修检测及售后服务业务;房 屋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 营)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 100% 郑州富泰华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14,618,057 净资产 10,834,197 净利润 2,141,495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资金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本次对子公司增资是 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通过增资的方式实施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增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资本实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公司在本次增资的子公司开具了募集资金 专户,并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将专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 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 七、本次增资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5 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 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符合《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增强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的资本实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向子公司增资。”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向子公司增资。”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一)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用于募投 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相关规定。(二)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 通过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增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 资本实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6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