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0-062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0 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 票期权数量为 4,863,194 份,行权有效期为 2020 年 6 月 11 日起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起开始进行自主行权。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期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 过户登记的数量为 1,802,274 股,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 票期权总量的 37.06%。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19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 1 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 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孙中亮就提交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 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富 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富士康工 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 2 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 2020-022 号)。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2020年第三季 截止2020年9月 累计行权占本期 本期可行权 姓名 职位 度行权数量 30日累计行权总 可行权总量的比 数量 (份) 量(份) 重(%) 财务总监兼 郭俊宏 144,725 0 0 0 董事会秘书 核心员工 4,718,469 1,802,274 1,961,966 40.34 合计 4,863,194 1,802,274 1,961,966 40.34 注明:由于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 (T+2 日)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股票来源: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行权人数 本期可行权人数为 840 人,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共有 427 人参与行权且完成 登记。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 (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802,274 股。 (三)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3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001,989,084 0 18,001,989,084 无限售条件股份 1,870,113,603 1,802,274 1,871,915,877 总计 19,872,102,687 1,802,274 19,873,904,961 本次股份变动后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四、行权股份登记情况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期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为 1,802,274 股,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的资金总额为 21,124,453.55 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