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3-23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2-024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包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在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无
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
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
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财政部会计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以下
简称“财政部会计准则问答”),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准则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
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并同时对于 2020 年进行追
溯调整。
财政部 2021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规定了有关基准利率改革
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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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
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
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当期损益。
2、关于财政部会计准则问答
财政部会计准则问答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
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
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3、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
财政部 2021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规定了有关基准利率改革
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关于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
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调
整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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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
本集团 本公司
使用权资产 2,308,629 3,975
租赁负债 -1,441,004 -2,48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67,625 -1,489
2、关于财政部会计准则问答
财政部会计准则问答规定,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
项目中进行列示,公司将同步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0 年度
本集团 本公司
销售费用 -1,228,585 -
营业成本 1,228,585 -
3、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修改合同条款替换参考基准利率的情况。
该事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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