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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15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富士
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事先收到的《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和充分论证。基于独立判断,
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并遵循了公平、公
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交易定价公允、
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事项涉及的相关议案提
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
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其在为公司提供
服务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
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
计意见。同意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签名:




                                                   2023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