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燃气”或“公司”)2013 年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深圳燃气 2018 年度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1、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32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燃气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8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 10.90 元的价格非公开发行 90,300,000 股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984,270,000 元,扣除保荐和承销费 31,512,370 元及其他发行费用 2,13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50,627,630 元。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 验证,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1]0102034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将扣除保荐和承销费人民币 31,512,370 元后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952,757,630 元存放在以下账户中: 开户行 账号 金额(元)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10850000000233534 264,079,641.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10850000000233657 238,677,989.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罗湖支行 757558421032 100,00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罗湖支行 443066010018010127344 100,000,000.00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公庙支行 000120864140 100,000,000.0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00392518000120109062612 100,000,0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富支行 102012516010013251 50,000,000.00 合计 952,757,630.00 1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56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燃气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 1,6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总额共计 1,600,000,000 元,扣除保荐和承销费 36,800,000 元和其他发行费用 2,754,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560,446,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全部到账,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 会师报字[2013]第 310545 号《验资报告》。 公司将扣除保荐和承销费共计人民币 36,8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共计 1,563,200,000 存放在以下账户中: 开户行 账号 金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761461971979 273,560,000.00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22-021574-011 145,570,0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 102012511010000360 382,01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 337110100100269416 381,030,000.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11014560188899 381,030,000.00 合计 1,563,200,000.00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实 施了《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1、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42,130,698.66 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73,193,789.07 元,2018 年度使用人 民币 68,936,909.59 元。扣除 2018 年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30,000,000.00 元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 16,016,618.65 元(其中 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净利息收入结余计人民币 37,519,687.31 元),存放于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等以下 7 个银行专用账户中: 开户行 账号 金额(元)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10850000000233534 6,375.26 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10850000000233657 260,481.9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罗湖支行(注) 758860233147 9,139,332.3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罗湖支行 443066010018010127344 99,957.44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公庙支行 000120864140 5,632.3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00392518000120109062612 26,159.1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富支行 102012516010013251 6,478,680.20 合计 16,016,618.65 注: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罗湖支行系统升级,2012 年度此募集资金存款账户 的账号由 757558421032 变更为 758860233147。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二。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 1,281,027,745.65 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 1,201,206,192.57 元,2018 年度使用人民币 79,821,553.08 元 。 扣 除 2018 年 以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人 民 币 200,000,000.00 元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 102,006,008.55 元(其中 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净利息收入结余人民币 22,587,754.20 元),存放于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罗湖支行等五个银行专用账户中: 开户行 账号 金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761461971979 2,396,687.67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22-021574-011 655,121.1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 102012511010000360 72,806,088.3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 337110100100269416 1,241,907.6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11014560188899 24,906,203.84 合计 102,006,008.55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根据深圳燃气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的资金净额全部用于深圳市天然 气高压输配系统工程(西气东输二线深圳配套工程)项目。目前项目仍在稳步推 进中,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42,130,698.66 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 3 调峰库工程及天然气高压管道支线项目。项目已于 2013 年 4 月 22 日启动,公司 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281,027,745.65 元。 三、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自 2011 年 4 月 27 日起至 2011 年 12 月 8 日止期间,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 入深圳市天然气高压输配系统工程(西气东输二线深圳配套工程)金额计人民币 18,352.15 万元。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2012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352.15 万元。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深圳市天然气高压输配系统工程(西气东输二线深 圳配套工程)的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于 2012 年 1 月 17 日出具了德师报(核)字(12)第 E0001 号《关于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 审核报告》。 经核查,2018 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由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8,352.15 万元的置换。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自 2013 年 4 月 22 日起至 2014 年 1 月 9 日止期间,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工程及天然气高压管道支 线项目金额合计人民币 3,090.72 元。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人民币 3,090.72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已经德 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 2014 年 1 月 20 日出具了德师 4 报(核)字(14)第 E0001 号《关于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审核报告》。 经核查,2018 年度公司不存在由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发行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由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对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090.72 万元的置换。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1、2017 年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到期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 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已对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 将 用 于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70,000,000.00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8 年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到期债务,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发 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将人民币 20,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尚未将 人民币 30,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 资金 2 亿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5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 亿元用于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2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经核查,2018 年度公司不存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核查,2018 年度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 情况。 六、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8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情况。 6 附表一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5,062.7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893.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4,213.0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已变更项目,含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本年度实现 承诺投资项目(注 1) 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度(%)(4)=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如有) 诺投资总额 总额 入金额 的效益 (1) 金额(2) (3)=(2)-(1) (2)/(1) 态日期 效益 化 深圳市天然气高压输配系统工程(西 不适用 95,062.76 95,062.76 95,062.76 6,893.69 94,213.07 (849.69) 99.11% 在建 23,265.89 是 否 气东输二线深圳配套工程)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由于建设审批等原因,部分投资项目尚未按计划完成。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发行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三、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结余金额用于支付未结算的工程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公司拟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合计人民币 154,940.00 万元,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未对深圳市天然气高压输配系统工程的投资计划进行承诺。 本次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95,062.76 万元,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注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7 附表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6,044.6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982.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8,102.7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已变更项目,含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注 1) 本年度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部分变更(如有) 诺投资总额 总额 入金额(1) 金额(2) (%)(4)=(2)/(1)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3)=(2)-(1) 态日期 大变化 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调 峰库工程及天然气高压 不适用 156,044.60 156,044.60 156,044.60 7,982.16 128,102.78 (27,941.82) 82.09% 在建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管道支线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由于建设审批等原因,项目未按计划完成。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发行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三、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公司拟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合计人民币 159,100.0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56,044.60 万元,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注 2:由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工程及天然气高压管道支线项目尚未完工,故上表中未列示是否达到了预计 收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了项目建成达产后的预计平均年利润总额为人民币 2.05 亿元,若按实际(调整后)募集资金占总投资金 额的比例乘以调整项目预计效益的方法计算,募集资金产生的预计效益为平均年利润总额人民币 2.01 亿元。 8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徐 浪 王 虹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