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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燃气: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0-08-06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0-039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和
       其一致行动人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希望”)合计持有公司
       195,441,581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6.8%。其中:新希望集团持有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1,450,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75%;南方
       希 望 持 有 深 圳 燃 气 173,991,581 股 (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数
       171,217,398 股,二级市场取得的股数 2,774,183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6.05%。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新希望集团本次拟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21,450,000 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新希望集团有限                                                          IPO 前取得:21,450,000
                      5%以下股东         21,450,000             0.75%
公司                                                                    股

                                                 1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              173,991,581               6.05%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持
          司                                                                 有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
                                                                             司 51%股权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21,450,000                 0.75%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
                                                                             司 51%股权

                   合计                   195,441,581               6.80%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南方希望实业有         16,794,309           0.77% 2015/6/5~             14.15-15.22 不适用
限公司                                              2015/7/7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拟减
                                                                                             拟减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合理      持股
                                      减持方式                                               持原
名称     数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      份来
                                                                                              因
                                                                           区间       源
新希望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0/8/27   ~    按市场   首次公    公 司
                                    竞价交易减持,
集团有   21450000 股    0.75%                           2021/2/26         价格     开发行    管 理
                                    不    超 过 :
限公司                                                                             前取得    层 决

                                    21450000 股                                              策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新希望集团承诺:“深圳燃气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已发行的股份,自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不减持,不委托他人管理,
也不由深圳燃气回购。”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新希望集团根据其管理层决策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新希望集团将根据
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
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新希望集团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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