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深圳燃气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3-31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一年四月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特制订大
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
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
利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
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
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
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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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程
序 号 内 容
第1项 宣布会议开始
介绍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其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第2项
总数;介绍出席会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3项 审议议案一《关于制定<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方案>的议案》
第4项 投票表决,请股东代表、监事、律师计票和监票
5项 与股东交流公司情况
第6项 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第7项 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第8项 统计投票结果,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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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一
关于制定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公司核心骨干
员工提升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战略规划落地和经营
效益稳步提升,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公司
长效激励约束方案》,具体如下:
一、遵循原则
(一)市场化原则。遵循业绩与薪酬“双对标”,践行“以
价值增长为导向、以赛马机制为驱动、以奋斗者为本”的增长
型绩效文化,实现薪酬差异化分配。
(二)战略导向原则。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促进公司“十
四五”规划和综合改革战略落地,推动公司做强做优做大,增
强国企责任担当,服务城市运营,保障社会民生。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相对等、收
益与风险相对称、权利与义务相平衡,完善考核评价结果与薪
酬激励的挂钩机制,实行“严考核、强挂钩”。
二、激励对象与激励期
(一)激励对象:为对公司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具体为公司总部中层副职及以上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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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不含监事会主席、外部董事、独立董事)。2020 年度在岗人
数 39 人,人员范围根据岗位编制实际情况调整,但不得随意扩
大,激励对象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比例不超过 1%。
(二)激励期:业绩考核年度 2020-2022 年。
三、激励基金总额
激励基金总额由净利润分享激励基金和经济利润奖(EP)
激励基金两部分构成,具体如下:
(一)净利润分享激励基金
净利润分享激励基金总额=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享比
例
其中,分享比例为 1%。
(二)经济利润奖(EP)激励基金
EP 激励基金总额=(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资本成本率)
×加权平均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计提比例×战略目标完成比
例。
其中:
1.资本成本率基准值为 10%。结合企业经营及市场环境变化,
可动态评估、优化调整。
2.坚持增量奖励、减量勾回的激励约束原则
①当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时,计提比例按扣非归母
净利润水平,在 4%至 8%之间线性计提,具体对应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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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亿元) 线性计提比例
<10 4%
10-20(含) 4%-8%
>20 8%
注:当扣非归母净利润为 10-20 亿元时,计提比例=4%+(扣
非归母净利润-10)×0.4%。
②当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时,经济利润奖分享额度
为负数,以当年度长效激励总额进行勾回:勾回金额=(资本成
本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归母净资产×4%。若
不足,则以下一年度长效激励基金总额进行勾回差额部分。
3.战略目标设置。经济利润奖激励基金采取年度预提,激
励期末汇总结算方式。每年度战略目标完成按照一定比例进行
预发。激励期末 2022 年度战略目标完成比例高于预发比例的,
按实际完成比例补充发放;激励期末战略目标完成比例低于预
发比例的,以 2022 年度拟发的薪酬激励基金总额勾回超发部分。
4.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事项导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归母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等计量出现异常变动的需
要根据实际情况认定。
5.2020-2022 年度经济利润奖激励基金数额之和根据战略
目标完成比例和人工效能指标进行约束调节,以确定最终的经
济利润奖激励基金总额。
注:如无特殊说明,方案涉及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年度经审计合并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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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报表数据为准。
(三)净利润分享和经济利润奖分配系数
为体现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不同激励对象所在
岗位贡献差异、考核结果等确定不同岗位系数和绩效系数。公
司内部建立绩效考核管理体系,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按照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相关规定执行。中层管理人员按照公司中层
管理人员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1.激励对象岗位系数
人数 岗位
层 级 职 级
系数
董事长 1 1
总经理 1 0.95
高级管理人员
专职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 6 0.85
其他高管 4 0.80
集团总部部门正职 13 0.45
中层管理人员 集团总部部门副职(主持工作) 1 0.45
集团总部部门副职 13 0.35
若激励对象任职时间不足 12 个月,按任职月数占全年时间
的比例对岗位系数进行相应调整。
2.考核结果及对应激励绩效系数
个人绩效系数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改进
1 0.85 0.6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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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总部高管及中层管理人员激励对象净利润分享和经济利润
奖的岗位系数及绩效系数保持一致。
四、激励基金分配
董事会为本次长效激励约束方案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审
批各激励年度薪酬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
激励期间,公司在达成一定业绩条件和战略目标的情况下,
每年提取相应的薪酬激励基金并授予激励对象。
(一)净利润分享
净利润分享激励基金在考核年度次年以现金形式发放,根
据激励对象不同岗位系数和绩效系数进行差异化分配。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度净利润分享激励基金分配额=当年度
净利润分享激励基金总额×(本人岗位系数×本人绩效系数)
÷∑(个人岗位系数×个人绩效系数)。
(二)经济利润奖(EP)
经济利润奖激励基金在考核年度次年以现金形式兑现 50%;
剩余的 50%经济利润奖激励基金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通过合法
形式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并依次锁定两年。具体方案公司
将另行决策。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度 EP 奖激励基金分配额=当年度 EP 奖激
励基金总额×(本人岗位系数×本人绩效系数)÷∑(个人岗
位系数×个人绩效系数)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