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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燃气:深圳燃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和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13  

                                 深圳燃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 
             和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临时会议讨论的《关于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向
增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华安
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联交易事项
    1.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将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与独立
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提交了相关交易文件,我们一致同
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
    2.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满足了公司控股子公
司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威克”)
固定资产投资资金需求,为斯威克未来业绩发展夯实了产业
基础,符合公司的战略方向,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不会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二、担保事项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
利于推动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落地,符合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
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本次担保相关审批程序合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
              柳木华、徐志光、张国昌 、刘波、黄荔
                                     2022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