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深圳燃气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3-31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二年四月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特制订大
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
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
利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
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
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
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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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程
序 号 内 容
第1项 宣布会议开始
介绍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其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第2项
总数;介绍出席会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审议议案《关于通过香港子公司在新加坡设立控股单船
第3项
合资公司的议案》
第4项 投票表决,请股东代表、监事、律师计票和监票
第5项 与股东交流公司情况
第6项 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第7项 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第8项 统计投票结果,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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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之议案
关于通过香港子公司在新加坡设立控股单船
合资公司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障公司首艘 LNG 运输船平稳运营,公司拟通过境外全
资子公司深燃(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深燃)招
募参股股东在新加坡组建单船合资公司,由单船合资公司持有
LNG 运输船,同时由单船合资公司委托船管方股东或其关联方负
责船舶运营管理工作。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向香港深燃增资
不超过 14,027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由香港深燃在香港成立控股
单船合资公司采购 LNG 运输船。香港深燃拟持有单船合资公司
股比不低于 51%。单船合资公司将委托专业的船管公司进行运营
管理,一方面可将运营期间可能发生的风险与母公司隔离;另
一方面,公司不需要为船舶运营配置专业运营人员,通过采购
服务的方式实现船舶专业化运营。
通过调研分析,香港和新加坡均可作为单船合资公司的注
册地,两地核心税率相差不大(新加坡的企业所得税率为 17%,
香港的企业所得税率为 16.5%),其中新加坡主要以油气等大宗
商品交易见长,是亚太地区最大的油气燃料补给港,拥有已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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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的 LNG 接收站且正在建设亚太地区 LNG 交易中心,全球能源
头部企业大多数选择在此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在油气贸
易领域优于香港。同时,新加坡对外籍船东船舶的注册工作支
持力度较大,在新加坡注册单船合资公司没有政策障碍。基于
上述原因,拟将单船合资公司注册地从香港调整为新加坡,注
册资本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14,027 万美元)的 40%,其中香
港深燃出资不超过 2,861 万美元持有单船合资公司 51%股权。
为更好地保障船舶运营期运输安全稳定,本次拟以竞争性
谈判的方式招募船管方参股股东,通过商务、技术、价格三个
维度评分确定最终合作方。本次采购的 LNG 运输船主要供深圳
市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以下简称储备库)运输使用,单船合
资公司将 LNG 运输船使用权租赁给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华
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公司,储备库运营主体),
并与华安公司签署 “15+10 年”租赁协议。招募的船管方股东
还需负责船舶未来“15+10 年”的船舶运营管理工作,单船合资
公司将与船管方股东或其指定的关联方签署船舶管理协议。上
述两份协议中“15+10 年”的“15 年”是合同约定的履约年限,
“10 年”属于非约束性条款,届时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