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139 公司简称:深圳燃气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为准)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1.6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燃气 601139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杨玺 谢国清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 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 号深燃大厦 电话 0755-83601139 0755-83601139 电子信箱 yangxi@szgas.com.cn xgq@szgas.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天然气行业 2021 年是天然气市场非同寻常的一年。在国际上,世界经济的强劲复苏和北半球的气温低于 常年平均水平,推动天然气需求增速超过预期。根据 IEA(国际能源署)发布的数据,2021 年, 全球天然气消费量同比上涨 4.6%,全球天然气消费量创造历史新高。国际 LNG 贸易和长距离天然 气输送贸易总量同比增长超过 9%,创下了历史最高涨幅纪录。但受到全球天然气上游开发投资不 及预期和 LNG 市场整体产能下降影响,全球天然气市场供应紧张,供应紧缩已成为天然气市场面 临的最大挑战。高涨的需求和相对不足的供应,推动国际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欧洲、亚洲等多 国 LNG 价格均都创下了历史新高。其中,2021 年 10 月,亚洲 JKM 标准 LNG 现货价格最高达到 56.33 美元/百万英热单位,创下历史新纪录。 在国内,经济复苏叠加“双碳”目标,带动中国天然气需求快速增长。2021 年,中国天然气 表观消费量 3,726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12.7%,城市燃气、燃气发电和工业燃料成为推动天然气市 场增长的主要动力。供应方面,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 年国内天然气总产量达到 2,053 亿立 方米,比 2020 年增长 8.2%,比 2019 年增长 18.8%,两年平均增长 9.0%。根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 2021 年,中国天然气进口量 12,136 万吨,同比增长 19.9%,其中 LNG 进口量 7,893 万吨,同比增 长 18.3%,占天然气进口的 65%,管道气进口量 4,243 万吨,同比增长 22.9%,占比为 35%。天然 气对外依存度提高至 45%,中国已超越日本,成为全球第一大 LNG 进口国。 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国家管网公司整合省网,持续完善全国一张网布局,首次开放跨省管 线托运能力、接收站等中长期窗口申请机制,为参与方在资源采购、储存、供应等方面增加更多 灵活性。2021 年,国家先后出台《天然气管网和 LNG 接收站公平开放专项监管工作方案》、《天然 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政策,进一步推动天然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促进管网 设施高效利用,加速推动中国天然气市场化改革。 2.光伏行业 2021 年,在“双碳”目标的引领下,中国光伏产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 据,2021 年我国新增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约 5,300 万千瓦,连续 9 年稳居世界首位。截至 2021 年底,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 3.06 亿千瓦,突破 3 亿千瓦大关,连续 7 年稳居全球首位。其 中,分布式光伏达到 1.075 亿千瓦,突破 1 亿千瓦,约占全部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的三分之一。 在新增光伏发电并网装机中,分布式光伏新增约 2,900 万千瓦,约占全部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的 55%, 光伏发电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的发展趋势明显。2021 年新增分布式光伏中,户用光伏超过 2,000 万千瓦,达到约 2,150 万千瓦。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中国光伏组件产量连续 15 年位居全 球首位。国际上,欧盟、美国、印度等主要光伏市场新增装机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1.主营业务: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城市燃气、燃气资源、综合能源、智慧服务。报告期内, 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 (1)城市燃气 1)城市管道燃气业务。该业务为特许经营业务,目前已在广东、广西、江西、安徽、江苏、 浙江、云南、湖南、湖北、河北等 13 省(区)拥有 57 个城市(区)管道燃气经营项目。公司管 道燃气气源为天然气,在深圳,公司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广东大鹏以及国际资源供应商 等气源方采购天然气向用户销售;在深圳以外地区,公司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以及所在地 区省管网公司等气源方采购天然气向用户销售。燃气销售价格和相关服务价格受到所在地政府物 价监管部门的监管。 2)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由子公司深燃石油气公司将采购的液化石油气运送到储配站进行储 存、灌瓶后,销售给居民客户和工商客户。 (2)燃气资源 1)液化天然气批发。由子公司华安公司从国际市场采购进口液化天然气,通过槽车和管道销 售给客户。 2)液化石油气批发。由子公司华安公司从国际市场采购进口液化石油气,通过槽船和槽车批 发销售给客户。 液化天然气批发、液化石油气批发均为完全市场化业务,价格随行就市。 (3)综合能源 1)发电业务。由控股子公司深燃热电购入天然气发电并供热,向南方电网销售电力,向周边 工商业客户等销售蒸汽;2021 年 10 月,公司收购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 运营公司)等四家光伏电站资产,进入光伏发电行业。依照国家政策和项目核准的并网条件,项 目运营公司按照与当地电网公司签署的《购售电协议》,将光伏电站所发电量销售给当地电网公司, 电价按照国家能源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区域电价或特许权投标电价确定。 2)光伏胶膜业务。2021 年 9 月,公司控股斯威克,进入光伏胶膜行业。斯威克主要产品为 光伏胶膜,目前主要用于太阳能组件产品的封装。斯威克采购原材料后,通过自行研发的配方, 使用自主设计的生产线生产产品,并以向下游国内外大型光伏组件厂商及其他行业客户销售的方 式实现盈利。 3)综合供能业务。由公司结合客户需求,利用天然气、光伏和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向客户提 供冷、热、电、氢等综合能源服务。 (4)智慧服务 1)增值业务。由公司向用户销售燃气具、燃气表、燃气保险等燃气周边产品。 2)信息化服务。由控股子公司赛易特公司向燃气等公用事业企业提供信息化咨询和建设服务。 3)燃气设备。由控股子公司乐山川天向燃气企业销售燃气调压器、智能燃气热交换系统、智 能远程控制系统、RTU(工商业远程监控系统)、流量计、传感器,燃气撬装门站等成套调压设备和 压力容器设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增减(%) 总资产 34,096,211,723.46 25,514,236,010.61 33.64 23,215,754,677.81 归属于上市公 12,362,647,464.13 11,818,970,836.60 11,019,954,427.04 司股东的净资 4.60 产 营业收入 21,414,734,213.10 15,014,814,569.43 42.62 14,025,273,714.19 归属于上市公 1,353,966,552.27 1,321,400,281.94 1,057,831,208.63 司股东的净利 2.46 润 归属于上市公 1,032,690,019.23 司股东的扣除 1,333,339,732.63 1,226,072,264.55 8.75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2,445,445,795.16 的现金流量净 1,337,474,875.45 3,027,639,210.43 -55.82 额 加权平均净资 11.32 11.55 减少0.23个百 10.47 产收益率(% 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 0.47 0.46 2.17 0.37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47 0.46 2.17 0.37 (元/股)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4,351,812,158.65 5,284,009,373.52 4,936,826,447.57 6,842,086,233.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86,970,174.31 565,082,410.13 351,817,332.19 150,096,635.64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282,908,156.21 559,454,248.23 339,479,272.86 151,498,055.33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04,804,966.72 638,291,611.50 302,636,914.44 291,741,382.79 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64,749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57,099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有 况 有 限 售 股 股东名称 比例 条 东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全称) (%) 件 股份 性 数量 的 状态 质 股 份 数 量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 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0 1,153,583,786 40.10 0 无 0 家 员会 香港中华煤气投资 0 470,610,934 16.36 0 无 0 境 有限公司 外 法 人 境 内 非 港华投资有限公司 0 267,500,792 9.30 0 无 0 国 有 法 人 国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 有 -28,767,545 258,045,449 8.97 0 无 0 团有限公司 法 人 境 内 非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 0 173,891,581 6.04 0 质押 105,870,000 国 公司 有 法 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未 -3,354,141.00 42,137,648 1.46 0 未知 公司 知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 未 -608,000.00 27,458,870 0.95 0 未知 有限责任公司 知 境 香港中华煤气(深 外 0 23,530,468 0.82 0 无 0 圳)有限公司 法 人 富达基金(香港)有 未 3,259,900.00 14,079,368 0.49 0 未知 限公司-客户资金 知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 未 3,360,000.00 10,860,000 0.38 0 未知 三组合 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深圳市国资委持有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100%的 股权;香港中华煤气投资有限公司、港华投资有限公司及 香港中华煤气(深圳)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香港中 华煤气有限公司;未知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深圳燃气 2018 年公司债券 18 深燃 01 143585 2023-4-17 18.2 4.80 (第一期) 深圳市燃气集 团股份有限公 21 深 燃 气 2022 年 03 月 司 2021 年度 012102406 25 2.89 SCP002 29 日 第二期超短期 融资券 深圳市燃气集 团股份有限公 21 深 燃 气 2022 年 07 月 司 2021 年度 012103745 10 2.83 SCP003 15 日 第三期超短期 融资券 深圳市燃气集 团股份有限公 21 深 燃 气 2022 年 08 月 司 2021 年度 042100314 15 2.66 CP001 05 日 第一期短期融 资券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深圳燃气 2016 年公司 2021 年 7 月 11 日完成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及摘牌工作。 债券(第一期) 深圳燃气 2016 年公司 2021 年 11 月 22 日完成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及摘牌工作。 债券(第二期) 深圳燃气 2018 年公司 2021 年 4 月 18 日完成付息、回售工作。 债券(第一期)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 2021 年 1 月 20 日完成本期债券本息兑付。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 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 2021 年 5 月 8 日完成本期债券本息兑付。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 一期短期融资券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 2021 年 7 月 7 日完成本期债券本息兑付。 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 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 2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资产负债率(%) 58.74 51.20 7.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13.33 12.26 8.75 EBITDA 全部债务比 0.20 0.33 -39.39 利息保障倍数 9.16 8.85 3.50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 年 8 月,公司出资 18 亿元收购斯威克 50%股权,详细情况请参见《关于收购江苏斯威克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布编号 2021-033)、《深圳燃气关于收购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的补充公告》公布编号 2021-035)、深圳燃气关于收购斯威克 50%股份交割完成的公告》 (公布编号 2021-04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