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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城控股:新城控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0-20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6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 388 弄 6 号新城控股大厦
A 座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29,424,37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2.0930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晓松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
议,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梁志诚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董事长王晓松先生、董事吕小平先生因
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陈鹏出席会议;财务负责人管有冬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629,385,897 99.9976     38,476        0.0024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605,021,488 98.5024 24,402,885           1.4976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议案 2 均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易文玉、林婕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