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0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3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 388 弄 6 号新城控股大厦 A 座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35,562,76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2.255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晓松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 议,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曲德君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4 人,董事长王晓松先生、董事吕小平先生、 独立董事陈松蹊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陆忠明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 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陈鹏先生出席会议;财务负责人管有冬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19,635,662 99.8939 127,100 0.1061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19,639,862 99.8974 122,900 0.1026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611,841,564 98.5497 23,716,098 1.4500 5,100 0.0003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611,841,564 98.5497 23,716,098 1.4500 5,100 0.0003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611,841,564 98.5497 23,716,098 1.4500 5,100 0.0003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611,841,564 98.5497 23,716,098 1.4500 5,100 0.0003 7、 议案名称: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19,759,962 99.9977 2,800 0.0023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 (%) 数 (%) 号 关于延长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股 1 119,635,662 99.8939 127,100 0.1061 0 0.0000 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延长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 2 119,639,862 99.8974 122,900 0.1026 0 0.0000 非公开发行股票 具体事宜有效期 的议案 关于向关联方借 7 119,759,962 99.9977 2,800 0.0023 0 0.0000 款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2 为特别决议事项,同时涉及关联交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3-5 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7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富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德润咨询管理 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易文玉、林婕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