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新城控股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3-01-20
新城控股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
我们仔细核查了公司聘任总裁事项的相关资料、实施及决策程序,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1、董事会聘王晓松先生任公司总裁,是在充分了解王晓松先生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王晓松先生具备担任公司总裁的能
力,未发现王晓松先生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
2、本次总裁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基于上述判断,我们同意此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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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系《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松蹊
陈冬华
徐建东
2023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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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系《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松蹊
陈冬华
徐建东
2023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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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系《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松蹊
陈冬华
徐建东
2023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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