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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风证券:配股发行公告2020-03-06  

						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20-014 号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天风证券”或“公司”)
配股方案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经 2019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19 年 6 月 18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出具《关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配股发行股票事项的监管意见书》,对公司配股事项无异议。2019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 2019
年配股方案相关内容的议案》。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2019 年第 206 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并
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
39 号)文件核准。

    2、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3 月 10 日(T 日)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收市后天风证券股本总数 5,180,000,000 股为基数,
按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例向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数量 1,554,000,000 股。其中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 2,352,512,658 股,可配售 705,753,798 股,采取网上定
价方式发行,配股代码“760162”,配股简称“天风配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 2,827,487,342 股,可配售 848,246,202 股,采取
网下定价方式发行,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
                                        1
荐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配股的配股价格为 3.60 元/股。

    4、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3 月 10 日(T 日)上交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天风证券全体股东配售。

    5、本次配股结果将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T+7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
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
(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期及网上清算日,即 2020 年 3 月
11 日(T+1 日)至 2020 年 3 月 18 日(T+6 日),天风证券股票停止交易。

     8、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
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 2020
年 3 月 6 日(T-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天风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及时
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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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

发行人、天风证券、公司          指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
                                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指发行人根据《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按
本次发行
                                照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的行为
股权登记日(T 日)              指 2020 年 3 月 10 日
                                指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
原股东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 A 股普通股股东
                                指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
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普通
                                股股东
                                指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
原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有限售条件流通 A 股普通
                                股股东
香港联交所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指股东认购配股,可认购数量不足 1 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
                                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
                                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 1 股的部分(尾数
精确算法
                                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
                                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
                                票数量加总与可配股票总数量一致
元                              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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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三)配股比例及数量

    本次配股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T 日,2020 年 3 月 10 日)收

市后的股份总数 5,180,000,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

配售股份。本次可配股数量总计为 1,554,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总数为 2,352,512,658 股,可配售 705,753,798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

2,827,487,342 股,可配售 848,246,202 股。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

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

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四)发行对象

    本次配股配售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发行方式

    本次配股对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

系统进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通过网下定价方式进行,具体由保荐机构(联

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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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由联席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七)本次配股发行及停牌日期安排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安排如下(如遇不可抗力则顺延):

   交易日                  日期                            配股事项              停牌安排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配
   T-2 日        2020 年 3 月 6 日    周五
                                              股发行公告》及《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2020 年 3 月 9 日    周一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T日         2020 年 3 月 10 日    周二    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3 月 11 日   周三-   刊登《配股提示性公告》;
T+1 日-T+5 日
                -2020 年 3 月 17 日   周二    配股缴款日(于 T+5 日 15:00 截止)
                                                                                 全天停牌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T+6 日       2020 年 3 月 18 日    周三
                                              验资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
   T+7 日       2020 年 3 月 19 日    周四                                       正常交易
                                              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
                                              款日
      注 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本次配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及缴款期,香港联交所与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日是一致的,不会因两个交易所的交易日不一致给投资者带来损

 失。

      注 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八)募集资金使用投向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

 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扩展相关

 业务,扩大公司业务规模,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

 能力,促进本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实现。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一)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认购方法

        1、认购方式

                                              5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参与认购。

    2、认购时间

    2020 年 3 月 11 日(T+1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17 日(T+5 日)的上交所正

常交易时间进行缴款,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3、认购数量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认购配股,配股数量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量乘以

配售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 1 股的部分,上交所根据有关规则按照精确算

法原则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

对于计算出不足 1 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

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票数量加总

与可配股票总数量一致。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有部分香港投资者持有天风证

券股票,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香港投资者,

可认购数量不足 1 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

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4、缴款方法

    股东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查看“天风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

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缴款期内(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7 日(T+5 日)15:00)可通过网上委

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

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760162”,配股简称“天风配股”,配股价

格 3.60 元/股。

    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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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原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认购方法

    1、认购方式

    通过网下认购,在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处进行。

    2、认购时间

    2020 年 3 月 17 日(T+5 日)15:00 前。

    3、认购数量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认购配股,配股数量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量乘以

配售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 1 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即为认

购上限。认购数量大于认购上限的部分为无效认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

认定其认购数量即为认购上限;认购数量小于认购上限(含认购上限),则以实

际认购数量为准。

    4、认购方式

    股东应在 2020 年 3 月 17 日(T+5 日)15:00 前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保荐机构

(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邮箱 ecm@xyzq.com.cn 处。邮件标题应为“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股东全称+认购天风配股”(例如“张三+认购天风配股”):

    (1)填写完整的《网下认购表》电子版文件(必须为 EXCEL 文件);

    (2)签署盖章完毕的《网下认购表》扫描件;

    (3) 网下认购表》由授权代表或经办人签署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机构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的,无须提供;

    (4)机构股东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须

提供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5)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开户证明文件;

    (6)划付认购资金转账凭证扫描件或转账成功界面截图。

                                      7
     请务必保证电子版《网下认购表》与盖章版扫描件内容完全一致。如有差异,

联席主承销商有权认定其申购无效。

     《网下认购表》见本公告附件,《网下认购表》电子版文件可在保荐机构(联

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官方网站(https://www.xyzq.com.cn)下载,下载路径为

“重要公告-通知公告-天风证券配股网下认购表”。

     邮件是否成功发送请以回复邮件确认为准。若在发送邮件 30 分钟内未收到

回复邮件确认,请拨打咨询电话 021-20370808 进行确认。已获得回复邮件确认

的,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原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填写的《网下认购表》一旦发送电子邮件至保荐机

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每个股东只能

提交一份《网下认购表》,如某一股东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网下认购表》,则联

席主承销商有权确定其中某一份为有效,其余视为无效。

     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联席主承销商不

接受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在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处通过网下

认购的方式进行认购。

     5、缴款方式

     参与认购的原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必须在 2020 年 3 月 17 日(T+5 日)15:00

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划付时请在备注栏注明“原 A 股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股东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和“天风配股”字样。如原 A 股有限售条件流

通 股 股 东 上 海 证 券 账 户 号 码 为 : B123456789 , 则 请 在 划 款 备 注 栏 注 明 :

B123456789 天风配股。未填写汇款用途或备注内容,或账户号码填写错误的,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有权认为其认购无效。

     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可向收款银行查询,也可向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

业证券查询。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认购资金到账查询电话

021-20370808,考虑到资金的在途时间,请在划款 30 分钟之后再进行资金到账


                                             8
查询。

    认购资金请划付至以下列明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的原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认购收款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3505018 70007000 02882

            开户银行          建行福州广达支行

           大额支付号         105391004019

           银行联系人         林洁

            联系电话          0591-8335 0991


    原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须确保认购资金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T+5 日)15:00

前汇至上述指定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的可视为无效认购,缴纳

的认购资金不足的以实际到账金额确认有效认购数量。请原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东仔细核对汇款信息并留意款项在途时间,以免延误。

    认购资金将直接作为认购款。扣除实际的认购金额后,认购资金若有剩余,

则余额部分将不早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T+7 日)按汇入路径返还。认购资金在

认购冻结期的资金利息按国家有关规定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三、验资

    本次配股将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T

+6 日)对网上、网下配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网上配股缴款

的验资报告、网下配股缴款的验资报告。


四、律师见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

意见。


五、发行结果处理

                                       9
    (一)公告发行结果

    发行人天风证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与联席主承销商东亚

前海证券将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T+7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

上交所网站刊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

容包括股东认购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

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二)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1、如本次配股成功,则天风证券股票将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T+7 日)进

行除权交易;如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 70%,

本次发行失败,则天风证券股票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T+7 日)恢复交易。

    2、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

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税后返还已经认

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20 年 3 月 19 日(T+7 日);

    (2)退款金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

利息所得税;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

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 2020 年 3 月

18 日(T+6 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


六、网上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详细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行人及保荐机构

将 于 2020 年 3 月 9 日( T-1 日)14:00-16:00 就本次发 行在 中国证券网
                                     10
(http://roadshow.cnstock.com)进行网上路演。


七、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八、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本次配股结束后刊登的《天风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调

整,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公告为准。


九、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广场 A 座 37 楼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7618867

    (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兴业证券大厦

    联系人:资本市场业务总部股权资本市场处

    联系电话:021-20370807、021-20370808

    (三)联席主承销商: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第 23 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175631



                                      11
特此公告。


                              发行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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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

                                                                                   重要声明
    本表格 EXCEL 下载地址为:兴业证券官方网站(https://www.xyzq.com.cn),下载路径为“重要公告-通知公告-天风证券配股网下认购表”。

    本表仅供持有天风证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在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处进行认购。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认购应当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发送本表进行认购属于无效认购。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按发行公告要求签署完毕并发送至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处,即构成不可撤销的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投资者在发送本认购表的同时,须将电子版文件(非 word 和扫描件,必须是 EXCEL 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ecm@xyzq.com.cn 处(请勿使用压缩包)。

    证券账户号码、身份证明号码、缴款银行账户号码等为申购及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以上信息错误将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认购的原股东务必

正确填写。如因原股东填报信息有误导致股份无法登记或登记有误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原股东自行承担。

    关于本表中涉及认购信息的部分,投资者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加行数,无内容的行可自行删除。
股东名称                                                                                     经办人手机号
股东或授权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办公电话
股东或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号                                                                     经办人电子邮箱
                               认购方信息                                                       付款信息                                               申购信息
                       证券账户户名     证券账户号码                                                                                原持限售股数量    认购配股数量       认购配股金额
      序号                                               身份证明号码    付款银行账户名称    付款银行账户号码     开户行全称
                        (上海)            (上海)                                                                                    (股)           (股)             (元)
           1
           2
以上申购产品个数                                                        合计申购金额(元)
承诺:本《网下认购表》所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网下认购表》excel 电子版文件中的相关信息,与所提供的《网下认购表》盖章/签字扫描件的内容完全一致;用于申购的资金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用于申购的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洗钱及恐怖融资活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本人签字:
                                                                                                                           (机构股东盖章,跨页请加盖骑缝章/自然人股东每页签字)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无需回传,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本表格可从兴业证券证券官网 www.xyzq.com.cn 下载,下载路径:“重要公告-通知公告-天风证券配股网下认购表”;

2、身份证明号码填写:身份证明号码为投资者在开立证券账户时提供的身份证明资料号码,即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中的“主要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如投资者

在开立证券账户后已办理完毕修改身份证明资料号码的,需提供修改后的身份证明资料号码。其中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注册号;公募基金产品填写“基金名称

前两字”+“证基”+“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例如 XX 证基(XXXX)XXXX);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例如

全国社保基金 XXXXXX);企业年金基金填写“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3、本表一旦发送电子邮件至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每个股东只能提交一份《网下认购表》,如某一股东提交两份或两份以

上《网下认购表》,则联席主承销商有权确定其中某一份为有效,其余视为无效。

4、参与认购的原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必须在 2020 年 3 月 17 日(T+5 日)15:00 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划付时请在备注栏注明“原 A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股东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和“天风配股”字样。如原 A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为:B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B123456789 天

风配股。未填写汇款用途或备注内容,或账户号码填写错误的,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有权认为其认购无效。

5、原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若参与认购本次配股,应在 2020 年 3 月 17 日(T+5 日)15:00 前将以下资料:(1)《网下认购表》电子版文件(必须是 EXCEL 版)(2)

签署盖章完毕的《网下认购表》扫描件(3)《网下认购表》由授权代表或经办人签署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机构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自然人股东由

本人签字的,无需提供(4)机构股东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股东身份证复印件(5)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开户证明文件

(6)划付认购资金转账凭证扫描件或转账成功界面截图发送至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邮箱 ecm@xyzq.com.cn 处(请仅以一封邮件发送)。邮件标题应

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全称+认购天风配股”。(例如“张三+认购天风配股”)。

6、邮件是否成功发送请以回复邮件确认为准。若在发送邮件 30 分钟内未收到回复邮件确认,请拨打咨询 021-20370808 进行确认。已获得回复邮件确认的,请勿重

复发送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