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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风证券:关于获准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公告2020-04-11  

						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20-038号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2019年1
月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申请设立天风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并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详
见公司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
核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7
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通过设立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风资管”)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天风资管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为5亿
元,业务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股东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亿元)       出资比例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100%

    上述出资中,公司的出资为现金出资。
    二、天风资管设立后,应当将股东制定的公司章程报住所地证监局备案。
    三、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
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完成天风资管组建工作,足额缴付出资,选举董事、监
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四、核准公司自身减少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司应当认真落实证券资产管理
业务了结计划安排和平稳处理现有客户相关事项的方案,做好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清理和移交工作,平稳处理现有客户相关事项,确保客户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妥
善安置员工,维护社会稳定。
    五、公司应当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天风资管的
工商设立登记工作。
    公司、天风资管应当自换领或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
请换发或申请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天风资管在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前,不
得以该名称对外开展业务。
    六、天风资管组建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湖北、上海证
监局。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