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1号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湖北省武汉市
武昌区中北路 217 号天风大厦 2 号楼 3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完成表决并形成
会议决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5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5 名。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
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
立董事工作报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五、审议通过《2022 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六、审议通过《2022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环
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七、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八、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508,969,578.78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8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1,655,985,577.05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
金分红应当至少同时满足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累计可分配利润均为正值。”
因 2022 年度公司未实现盈利,公司不具备实施分红的条件,因此,本年度公
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会议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审议通过《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一、审议通过《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三、审议通过《2022 年度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四、审议通过《2022 年度反洗钱工作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余磊、王琳晶、雷迎春、马全丽、邵博、李雪玲、胡铭
回避表决,赞成【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六、审议通过《2022 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七、审议通过《2022 年度风险控制指标监控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一级指标限额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度风险偏好及容忍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一)批准公司自营投资额度为不超过中国证监会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上限。其中,2023 年度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的合计规模控制在净
资本的 100%以内;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的合计规模控制在净资本的
500%以内。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额度,长期股权投资额度仍按照相
关决策程序确定和执行。上述额度的使用仍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
市场情况在以上额度内确定和调整公司自营投资的具体金额,并同意董事会在一
定范围内就相关事项对经营管理层进行自营投资授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十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信息技术专项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十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十三、审议通过《2022 年度反洗钱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十四、审议通过《2022 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十五、审议通过《公司合规负责人 2022 年度考核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报酬总额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报酬总额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 2022 年度报酬总额的议案》
公司董事 2022 年度报酬总额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十八、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
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经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马全丽、邵博回避表决,赞成【13】人;反对【0】人;
弃权【0】人。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
司拟定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该方案以
下事项,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股。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马全丽、邵博回避表决,赞成【13】人;反对【0】人;
弃权【0】人。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
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选
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马全丽、邵博回避表决,赞成【13】人;反对【0】人;
弃权【0】人。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宏泰集团”),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马全丽、邵博回避表决,赞成【13】人;反对【0】人;
弃权【0】人。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
2023 年 4 月 28 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发行前公司最近
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
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马全丽、邵博回避表决,赞成【13】人;反对【0】人;
弃权【0】人。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1,498,127,340 股(含本数),未超
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 2,599,727,239 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
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根
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马全丽、邵博回避表决,赞成【13】人;反对【0】人;
弃权【0】人。
6、限售期
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 10 号——证
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的实际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宏泰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
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股、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
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
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马全丽、邵博回避表决,赞成【13】人;反对【0】人;
弃权【0】人。
7、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马全丽、邵博回避表决,赞成【13】人;反对【0】人;
弃权【0】人。
8、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含本数),投资
项目及具体金额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具体金额
1 财富管理业务 不超过 15 亿元
2 投资交易业务 不超过 5 亿元
3 偿还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 不超过 20 亿元
合计 不超过 40 亿元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
资金及偿还债务,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适应。
自公司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至本次
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募集资金投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马全丽、邵博回避表决,赞成【13】人;反对【0】人;
弃权【0】人。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
同享有。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马全丽、邵博回避表决,赞成【13】人;反对【0】人;
弃权【0】人。
10、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马全丽、邵博回避表决,赞成【13】人;反对【0】人;
弃权【0】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马全丽、邵博回避表决,赞成【13】人;反对【0】人;
弃权【0】人。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马全丽、邵博回避表决,赞成【13】人;反对【0】人;
弃权【0】人。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马全丽、邵博回避表决,赞成【13】人;反对【0】人;
弃权【0】人。
三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
事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马全丽、邵博回避表决,赞成【13】人;反对【0】人;
弃权【0】人。
三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
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
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马全丽、邵博回避表决,赞成【13】人;反对【0】人;
弃权【0】人。
三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
易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
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马全丽、邵博回避表决,赞成【13】人;反对【0】人;
弃权【0】人。
三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的议案》
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与控股股东宏泰集团签署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
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马全丽、邵博回避表决,赞成【13】人;反对【0】人;
弃权【0】人。
三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
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宏泰集团及其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可能超过 30%,导致宏泰集团认购公司本次
发行的股票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
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
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根据宏泰集团与公司签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宏泰集团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
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
可以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为此,公司董事会
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宏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马全丽、邵博回避表决,赞成【13】人;反对【0】人;
弃权【0】人。
三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马全丽、邵博回避表决,赞成【13】人;反对【0】人;
弃权【0】人。
四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情况下,
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的
决议,制定、修改、实施公司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
发行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
发行价格的选择、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申请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或聘请参与本次
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制作、修改、签署、呈报、
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等;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及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及募集资金运行过程中的
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运行相关的协
议、合作协议、保密协议等;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
运营情况,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
决议允许的范围内,董事会可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时间和实际使用金额;
5、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反馈意见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发
行价格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条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运用做出修订和调
整并签署相关申报材料、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
6、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
关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7、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
部门的意见,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
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
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8、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者虽
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的情形下,可酌情决定该等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计划延期实施;
9、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
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
11、在上述授权基础上,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由公司经营层决定、
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有关的一切事宜。
上述第 6 项、第 9 项至第 11 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
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
于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
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上述授权事项若属于法定由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应当
提请股东大会审批后方可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马全丽、邵博回避表决,赞成【13】人;反对【0】人;
弃权【0】人。
四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在获股东大会批准基础上授权公司经营层办
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在《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获得股
东大会批准的基础上,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有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上述授权事项若属于法定由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的职权,经营管理层应当
提请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后方可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马全丽、邵博回避表决,赞成【13】人;反对【0】人;
弃权【0】人。
四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