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177 公司简称:杭齿前进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上交所 杭齿前进 601177 无变更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德军 侯 磊 电话 0571-83802671 0571-83802671 办公地址 杭州市萧山区萧金路45号杭齿 杭州市萧山区萧金路45号杭齿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 电子信箱 zhangdj@chinaadvance.com stock@chinaadvance.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 总资产 4,879,553,323.11 4,783,097,609.48 4,783,097,609.48 2.02 归属于上市公司 2,479,306,856.48 2,339,948,776.58 2,339,948,776.58 5.96 股东的净资产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本报告期 调整后 调整前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005,184,075.68 999,084,221.92 999,084,221.92 0.61 归属于上市公司 114,670,778.92 117,928,922.54 117,928,922.54 -2.76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95,056,429.56 107,546,421.75 106,843,695.06 -11.61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15,103,681.89 -4,400,569.13 -4,400,569.13 不适用 现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 减少0.63个百 4.75 5.38 5.38 收益率(%) 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0.2866 0.2948 0.2948 -2.77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2866 0.2948 0.2948 -2.77 元/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9,25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售条件的 例(%) 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杭州萧山产业发展集团 国有法人 44.13 180,056,250 0 无 0 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 国有法人 4.91 20,015,200 0 无 0 有限公司 陈勤通 境内自然人 1.03 4,206,000 0 无 0 齐丽萍 境内自然人 0.96 3,931,597 0 无 0 南戈 境内自然人 0.96 3,900,000 0 无 0 褚云 境内自然人 0.86 3,491,600 0 无 0 张文娟 境内自然人 0.51 2,101,000 0 无 0 芦梦梅 境内自然人 0.43 1,769,800 0 无 0 刘佳莉 境内自然人 0.43 1,749,081 0 无 0 殷永俊 境内自然人 0.38 1,558,800 0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不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杭州前进齿 轮箱集团股 2022 年 2 份有限公司 22 前 进 齿 2025 年 02 102280296 月 17 日至 150,000,000 3.49 2022 年 度 轮 MTN001 月 21 日 2 月 18 日 第一期中期 票据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47.44 49.25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5.74 6.06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