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齿前进:2013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2014-07-09
股票代码:601177 股票简称:杭齿前进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金路 45 号)
2013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501,502,1103,1601-1615,
1701-1716 室)
2014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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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杭
齿前进”)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60 号文核准。
2、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 4 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发行 400 万
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级,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级。
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185,489.14 万元(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
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为 8056.34 万元(2011 年、2012 年及 2013 年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算术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5.50%—6.50%,最终票面利
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在上述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5、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14 年 7 月 10 日(T-1 日)向网下
机构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14 年 7 月 11 日(T 日)在《证券日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
投资者关注。
6、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
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
购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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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进行。
7、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 1,000 万元和 39,000 万元。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2014 年 7 月 11 日(T 日)当天网上发行结束
后,根据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果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
不进行回拨;如果网上发行认购总量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期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财通证券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认购金额不足 4 亿元的部分全
部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8、网上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网上发行代码为
“751980”,简称为“13 杭齿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
购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
次数不受限制。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代码“751980”将转换为上市代
码“122308”。
9、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
交《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
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认购数量为 5,000 手(500
万元),超过 5,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2、本期债券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
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挂牌上市。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
申请。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公司未经审计的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已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披露。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后,本期债券仍然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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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的
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
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
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13、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评级为AA+,符合上交
所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正处于审
批之中,以监管机构的最终批复为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登记公司
的相关规定执行。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公
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杭
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3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
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4 年 7 月 9 日的《证券日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
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5、有关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
需要在《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
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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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杭齿前进、公司 指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指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面值 4 亿元公司债券之行为
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
指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承销团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
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
请表》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 2014 年 7 月 10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询价
网下询价日
(簿记建档)的日期
发行首日(T 日)、网上认 指 2014 年 7 月 11 日,指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上申购
购日、网下认购起始日 的日期以及网下认购起始的日期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首
公众投资者 位为 A、B、D、F 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
机构投资者
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元 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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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
2、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
3、发行总额:人民币 4 亿元。
4、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将按面值平价发行。
5、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
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在债券存续期前 3 年保持不变,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5.50%—6.50%。如公
司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年利率为债
券存续期前 3 年的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债券
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付息,
不计复利。
7、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
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
交,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配售
原则详见本公告之“四、网下发行”之“ (六)配售” 。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2014 年 7 月 11 日(T 日)当天网上发行
结束后,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
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
行。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不向网上回拨。认购不足 4 亿元的部分全部由主承
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8、发行对象:(1)网上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
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2)网下发行:在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
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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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原有股东优先配售。
11、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4 年 7 月 11 日。
12、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5 年至 2019 年间每年的 7 月 11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5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7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19 年 7 月 11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17 年 7 月 11 日。
14、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19 年 7 月 11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7 年 7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4 年 7 月 11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4 年 7 月 11
日至 2017 年 7 月 10 日。
16、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
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
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
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
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7、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1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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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公司债券第 3 个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 10 个工作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
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
不变。
1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
期内进行登记,将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持有的债券全部
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者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0、回售登记期:投资者拟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须在发行人发布是
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债券持有人的回售
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
进行申报的,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放弃回售选择权。
21、担保情况:杭州市萧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2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
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23、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
期债券发行最终认购不足 4 亿元的剩余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25、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概算不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1%,主
要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
和信息披露费用等。
26、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
偿还银行贷款。
27、新质押式回购: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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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申请正处于审批之中,以监管机构的最终批复为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
上交所及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8、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0、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评级报告、发行公告、
(2014 年 7 月 9 日)
T-1 日 网下询价
(2014 年 7 月 10 日)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网上发行日
(2014 年 7 月 11 日) 网上认购的剩余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如有)
网下发行日起始日
T+1 日
网下认购日
(2014 年 7 月 14 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
T+2 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在当日 15:00 前将认购款划至保荐人
(2014 年 7 月 15 日)
(主承销商)指定的专用收款账户
T+3 日
公告发行结果
(2014 年 7 月 16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
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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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5.50%-6.5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
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在上
述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10 日(T-1 日),参与询价
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14 年 7 月 10 日(T-1 日)13:00—16:00 之间,将《杭州
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以
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
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
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并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
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主承销商另有规
定除外;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
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但经保荐人(主承销商)书面回复确认的除外。
2、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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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14 年 7 月 10 日(T-1 日)13:00 至 16:00
之间将如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 填妥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
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
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询价要约,不得撤销。
传真:010-68531378、010-68531568;
电话:010-68537928、010-68530328。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
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4 年 7 月 11 日(T 日)在《证券日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公司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公司债券。
三、网上发行
1、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 A、B、D、F 证券账户的社
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发行数量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4 亿元,网上发行数量预设 1,000 万元。发行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
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
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次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
网下向网上回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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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上发行时间为 1 个工作日,即发行首日 2014 年 7 月 11 日(T 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的 正 常 交 易 时 间 ( 上 午 9:30—11:30 , 下 午
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4、认购办法
(1)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80”,简称为"13 杭齿债"。
(2)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交
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买
入申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超过 1 手的必须为 1 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上限还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上申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将
优先得到满足,上交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当本期债券网上累计的成交数
达到网上发行的预设数量时,本期债券网上发行即结束。当本期债券网上发行预
设数量申购不足时,剩余数量将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
网下向网上回拨。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并办理指
定交易,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 2014 年 7 月 11 日
(T 日)之前开立上交所证券账户及办理指定交易。每个资金账户必须按认购金
额存入足额认购款。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亦视为无效认购。
(6)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认购上限不得超过该品种的网上
发行规模。
5、结算与登记
网上发行的结算与登记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6、网上发行注册
本次网上发行注册由登记公司根据上交所传送的网上认购结果进行资金清
算确认有效认购后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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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网下发行
1、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
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发行数量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 亿元,网下发行数量预设为 39,000 万元。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2014 年 7 月 11 日(T 日)当天网上发行结束后,
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
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总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次
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认购不足 4 亿元的部分全部由主承
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参与本次网下协议认购的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 为 5,000 手
(50,000 张,500 万元),超过 5,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00 张,100 万元)
的整数倍。保荐人(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3、发行价格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4、发行时间
本期公司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3 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 2014 年 7 月 11 日
(T 日)、2014 年 7 月 14 日(T+1 日)每日的 9:00-17:00、2014 年 7 月 15 日(T+2
日)9:00-15:00。
5、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的合
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14 年 7 月 10 日(T-1 日)前开
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保荐人(主承
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申购意向,与机构投资者协商
确定认购数量,并向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
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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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4年7月10日(T-1日)13:00至16:00将以下资料传
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①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
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
④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68531378、010-68531568;
咨询电话:010-68537928、010-68530328。
参与了网下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在参与网下询价时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
购申请表》视作已经在本发行时间内提交,其认购意向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得到
满足。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
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但经保荐人(主承销商)书面回
复确认的除外。
6、配售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
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
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
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
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
照申购利率优先的原则配售;在申购利率相同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有权视与投资者长期合作关系,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7、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4 年 7 月
15 日(T+2 日)15:00 前足额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
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注明“机构投资者 A 股证券账户号码(上海)”+“13 杭齿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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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款”字样,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账户户名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 190 2520 1040 0107 82
收款账户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官巷口支行
开户行大额支付系统号 1033 3100 2529
收款银行联系人 王胜
收款银行联系电话 0571-87071023;13758271668
“机构投资者A股证券账户号码(上海)”+“13杭齿债
汇款用途
认购款”
注:“汇款用途”为确认资金有效性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准确填写。
8、网下发行注册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 2014 年
7 月 16 日(T+3 日)10:30 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的形式报送上交所,同时按要求
生成电子数据,报送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9、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4 年 7 月 15 日(T+2 日)15:00 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
被视为违约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保荐人(主承销商)有
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
者的法律责任。
五、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
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3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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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
1、发行人: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金路 45 号
联系人: 欧阳建国
联系电话:0571-83802671
传真: 0571-83802049
2、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1506 室
联系人:吴雪梅、陈玥
电话:010-68530328、010-68537928
传真:010-68531378、010-6853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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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
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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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
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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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处,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不可撤销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托管券商席位号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信息(利率询价区间 5.50%-6.50%)
注: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 票面利率(%) 认购申请金额(万元)
写,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2、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认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
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的最大认
购需求;
3、最多可填写 5 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认购申请金
额;
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认购申请金额不得少于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并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认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以及申购款来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
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并已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保荐人(主承
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保荐人(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
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
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项足额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保荐人(主承销商)
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保荐人(主
承销商)支付违约金(直至本申购人实际足额支付认购款项或簿记管理人处置完毕贵公司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之日为
止),并赔偿保荐人(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
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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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不需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
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
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
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
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
登记号”。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3、每一票面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利
率时申购人的最大申购需求。
4、每个品种最多可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并为100万
元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认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
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6.00%-7.00%。某机构投资者拟在不同
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申请金额(万元)
6.15 1,000
6.20 1,200
6.55 13,00
6.60 1,500
6.95 2,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6.9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95%,但高于或等于6.60%时,有效申购金
额为1,5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60%,但高于或等于6.55%时,有效申购金
额为1,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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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55%,但高于或等于6.20%时,有效申购金
额为1,2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20%,但高于或等于6.15%时,有效申购金
额为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15%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8、参加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4年7月10日(T-1日)13:00-16:00间将本表连同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后
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
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
销商)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
力,不可撤销。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
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10、参与利率询价与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
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请认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
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
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12、机构投资者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及认购,以其他
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机构投资者传真后,请进行电话确认。 传真:
010-68531378、010-68531568;确认电话:010-68537928、010-685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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