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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齿前进: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5年度)2016-05-25  

						股票简称:杭齿前进                              股票代码:601177

债券简称:13 杭齿债                             债券代码:122308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金路 45 号)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15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501,502,1103,

                      1601-1615,1701-1716 室

                         二〇一六年五月


                                 1
                                声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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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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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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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60 号文件核
准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债券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一次发行。

    2014 年 7 月 9 日至 7 月 16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 4 亿元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3 杭齿债”)。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

    3、债券简称及代码

    债券简称为“13 杭齿债”,债券代码为“122308”。

    4、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 4 亿元。

    6、债券票面金额

    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7、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8、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
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由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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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9、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网下发行:在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

    10、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6.30%,在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
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

    11、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4 年 7 月 11 日。

    12、付息日期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5 年至 2019 年间每年的 7 月 11 日。若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5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7 月 11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

    13、到期日

    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19 年 7 月 11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
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17 年 7 月 11 日。

    14、兑付日期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19 年 7 月 11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
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7 年 7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计息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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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4 年 7 月 11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4 年 7 月 11 日至 2017 年 7 月
10 日。

    16、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
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
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
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
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7、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
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
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公司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 10 个工作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
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
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其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间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
人,或者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0、回售登记期

    投资者拟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须在发行人发布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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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
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放弃回售选择权。

    21、担保情况

    杭州市萧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2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2014 年 5 月,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
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在本期公
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期公司债券进行一
次跟踪评级。

    2015 年 5 月 26 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公司资信情况
进行了跟踪评级,经综合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
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了上述跟踪评级报告。

    2016 年 5 月 19 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公司资信情况
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编号为【新世纪跟踪[2016]100135】的跟踪评级报告,
经综合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
展望负面。

    23、债券受托管理人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25、新质押式回购

    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符合进
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登记公司的相
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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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2016 年 5 月 19 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公司资信情况
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编号为【新世纪跟踪[2016]100135】的跟踪评级报告,
经综合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
展望负面。

    评级展望下调为负面,会导致本期债券不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提请投资者注意。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
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财通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
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
本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财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
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四、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顾磊

    联系电话:0571-871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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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5 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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