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齿前进: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2-09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177 证券简称:杭齿前进 编号:临2016-033
债券代码:122308 证券简称:13杭齿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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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有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票。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5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4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柏林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国电联合动力技术(宜兴)有
限公司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议案》
在本次会议上,全体监事对上述关联交易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发表监事
会意见如下:
公司拟与东方前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前海”)控制的 2 个
有限合伙企业【东润添利(深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嘉兴驰浩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并成立联合体,参与国电联合动力技术(宜兴)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公司”)85.8%股权公开挂牌转让。
因东方前海为公司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的
下属公司,且公司董事姜国勇先生任东方前海高管,因此本次拟投资行为构成关
联交易。
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东方资产及其控制的其他实体连续
12 个月内与公司存在需要累计计算的关联交易且达到相关公司章程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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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司将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本议案所涉及的交易,是为了扩大公司产业领域,促进公司产品向机电一
体化发展,并且预计将给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带来积极影响。
本次交易价格以转让方聘请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
估报告之评估价值为依据,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因此,公司与东方
资产及其控制的其他实体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
影响。
全体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以 7
票同意、1 票反对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全体董事均履行了谨慎、勤勉、尽责的义
务,关联董事姜国勇先生已依法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顾昶女士反对理由:鉴于
中介机构出具了较为审慎的专业判断,且本次杭齿前进如何与东方资产进行合作
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关联交易发表了审核意见,其中顾昶委员反对理由同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
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
保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关联监事胡瑾玮女士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由其他 4 名非关联监事进行
表决,非关联监事李立峰先生反对理由:鉴于中介机构出具了较为审慎的专业判
断,且本次杭齿前进如何与东方资产进行合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4 票,同意 3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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