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齿前进: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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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77 证券简称:杭齿前进 公告编号:临2017-024
债券代码:122308 证券简称:13杭齿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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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4 人,
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4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柏林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调整财务资助方案的议案》。
在本次会议上,全体监事对上述财务资助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监事
会意见如下:
2017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
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市萧山区国
有资产经营总公司(以下简称“萧山国资”)拟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萧山分行以委
托贷款的方式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6 亿元人民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10%。鉴于近期信贷市场的变化,萧山国资无法按照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10%的利率水平对公司进行财务资助。
经双方协商,萧山国资拟对本次财务资助方案进行调整:萧山国资拟利用其
融资渠道,以银行委托贷款或统借统还的方式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6 亿元的财务资
助,其中首期 1 亿元人民币借款利率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
利率;其余 5 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利率以低于同期公司实际向银行借款的利率为原
则,根据萧山国资实际向外部融资机构支付的融资成本(含相关税费)确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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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助期限内,公司可分次提取该部分借款。就该财务资助事项,公司无需向
萧山国资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萧山国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萧山国资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财务资助调整事项是为支持公司发展,满足企业经营业务的资金需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持续
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全体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司董事会以 5
票同意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全体董事均履行了谨慎、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
事茅建荣先生、冯光先生、裘国平先生已依法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关联交易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关联监事夏柏林先生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由其他 3 名非关联监事进行
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