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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齿前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020-08-11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

会[2017]22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独立董事:池仁勇、魏美钟、马丽华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