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 我们接获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函告,公 司拟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事前已就上述关联 交易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真审核了上 述交易的有关文件后,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就上述关联 交易的各项条款的公平和合理性作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 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现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 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池仁勇、魏美钟、马丽华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