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杭齿前进 股票代码: 601177.SH 收购人名称: 杭州萧山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博学路 618 号科创中 住所: 心 3 号楼 23 层 签署日期:2022 年 3 月 25 日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重要声明 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提供本次要约收购的 简要情况。 投资者在做出是否预受要约的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并以此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全文将在收购人正式发出要约收购之日起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 2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 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1、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萧山国资。截至本要约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 萧山国资持有上市公司 100,084,35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5.02%。本 次要约收购目的旨在进一步增强对杭齿前进的控制力,提振投资者信心。本次要 约收购不以终止杭齿前进上市地位为目的。 2、本次要约收购系萧山国资向除萧山国资以外的其他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 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79,971,900 股,要约价格为 8.13 元/股。若上 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 的调整。 3、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萧山国资将最多持有杭齿前进 180,056,250 股股份, 占杭齿前进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45.01%,杭齿前进将不会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 市条件的风险。 4、由于要约收购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是否能达 到本次要约收购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要约期届满后若登记结 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股票数量未达到要约收购预定数量的,不 影响本次要约收购的效力,萧山国资将严格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并按照《收购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上市 公司股东预受的全部股份。 5、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前,萧山国资已将 130,034,309.40 元(相当于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20%)存入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 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3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一、被收购公司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杭齿前进 股票代码 601177.SH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杭齿前进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0,060,000 100% 1、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00,060,000 100% 2、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 / / 合计 400,060,000 100% 二、收购人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 收购人名称 杭州萧山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博学路 618 号科创中心 3 号楼 23 层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博学路 618 号科创中心 3 号楼 23 层 三、收购人关于要约收购的决定 2022 年 3 月 8 日,萧山国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杭齿前进回购方案的议案》。 2022 年 3 月 23 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公文处理告知单,同 意萧山国资关于调整杭齿前进股权回购方案的请示。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萧山国资已履行目前阶段的必要程序,该等程序 合法有效。 四、本次要约收购目的 作为杭齿前进的控股股东,萧山国资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 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上市公司持续、稳定、 4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健康发展,决定采用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以进一步增强对 杭齿前进的控制力,提振投资者信心。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 终止杭齿前进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五、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持或处置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收购计划外,收购人在 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继续增持杭齿前进股份的计划或对外处置计划。若收购人后 续增持或处置杭齿前进股份,收购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 六、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范围为杭齿前进除萧山国资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占已上市公司发行股 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股) 份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13 79,971,900 19.99% 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 将进行相应调整。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高于本次预定收购股份数 79,971,900 股,则萧山国资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被股东预受的股份;若 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79,971,900 股,则萧山国资按照同等比例收购被股东预 受的股份,余下预受要约股份解除临时保管,不予收购。计算公式如下:萧山国 资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 (79,971,900 股÷要约收购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收购人从每个 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登记结算公司上海 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七、要约收购价格的情况及说明 5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一)本次要约收购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 8.13 元/股。 (二)计算基础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 如下: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收购人按照本办 法规定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 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萧山国资未买卖杭齿 前进股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要约价格低于提 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收购 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就该种股票前 6 个月的交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是否存在 股价被操纵、收购人是否有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前 6 个月取得公司股份 是否存在其他支付安排、要约价格的合理性等。” 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杭齿前进股票每日 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 8.13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本次要 约收购的价格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八、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13 元,收购数量为 79,971,900 股的前提,本 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50,171,547 元。 萧山国资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已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已将 130,034,309.40 元(相当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20%)作为履约保 证金存入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6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萧山国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直接或者 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者其下属关联方。收购人具备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要的履约 能力。 九、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具体起止日期另行公告。 十、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及律师事务所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拟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收购人财务顾问,相关协 议正在内部审批过程中,相关协议尚未最终签订。 本次要约收购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其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11 联系人:虞文燕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十一、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期 本报告书摘要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签署。 7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购人声明 1、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系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7 号——要约收购报告书(2022 年修 订)》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 2、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 了收购人在杭齿前进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 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杭齿前进拥有权 益。 3、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 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本次要约收购为萧山国资向除萧山国资以外的杭齿前进其他股东发出的 部分要约收购。收购人发出本要约不以终止杭齿前进的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 约收购完成后杭齿前进的股权分布将仍然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5、本次要约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 聘请的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 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收购人及其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要约收购报告书及 其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8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目录 重要声明 ....................................................................................................................... 2 特别提示 ....................................................................................................................... 3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 4 收购人声明 ................................................................................................................... 8 目录 ............................................................................................................................... 9 第一节 释义 ............................................................................................................... 10 第二节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 11 第三节 要约收购目的 ............................................................................................... 18 第四节 专业机构意见 ............................................................................................... 1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0 9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收购人、萧山国资 指 杭州萧山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杭齿前进、被收购 指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萧山区国资办 指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本次要约收购/本次收购/本次 收购人以要约价格向杭齿前进除收购人以外的其他股东 指 交易 进行的部分要约收购的行为 本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 就本次要约收购而编写的《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 指 书摘要 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要约价格 指 本次要约收购下的每股要约收购价格 中信建投证券、财务顾问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册律师、法律顾问 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千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摘要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10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二节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收购人名称 杭州萧山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 裘国平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博学路 618 号科创中心 3 号楼 23 层 主要办公地点/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博学路 618 号科创中心 3 号楼 23 层 注册资本 100 亿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7682382197 联系电话 0571-83788678 设立日期 1993 年 6 月 8 日 经营期限 1993 年 6 月 8 日至长期 一般项目:受托的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对企业内部闲置的国有资 产进行调剂、转让、租赁等;经批准的对外投资;土地经营开发; 经营范围 现有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整合和重组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收购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萧山国资的股东共有两名,其中杭州市萧山区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股比例 90%,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 股比例 10%。萧山区国资办为萧山国资控股股东,并依法履行出资人的职能,对 公司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萧山国 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11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二)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除上市公司外)情况如 下: 业务板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块 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园区管理 服务;酒店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集贸市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杭州萧山产业发展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1 100% 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 般项目: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一般项目:投资融资(法律法规禁止 或限制的除外);土地整治服务;城 实业投 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停 资 车场服务;物业管理;广告制作;广 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 出版单位);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 杭州空港投资开发 2 100% 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市政设施管 有限公司 理;创业空间服务;城市公园管理; 城乡市容管理;酒店管理(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 建设活动;保税仓库经营;房地产开 发经营;公路管理与养护 12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实业投资;旅游度假区开发和建设; 备用水源开发和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土地整理和开发;房地产开发;安置 房建设;旅游设施投资开发和管理; 浙江湘旅控股集团 3 100% 会展设施投资和管理;园区开发建设 有限公司 和管理;市政园林工程设计与施工; 酒店、宾馆的建设和管理;文创产业 投资和管理;水上游乐项目的开发与 管理;花木苗圃的培育与销售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房地 杭州萧山城市建设 4 90.07% 产开发、安置房建设、政府公共设施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政府相关城市资源经营 杭州空港会展开发 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会议及展 5 70.00% 有限公司 览服务;礼仪服务 批发: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 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制 剂、抗生素原料药、生化药品、生物 制品、精神药品(第二类)、蛋白同 化制剂、肽类激素、麻黄碱复方制剂; 预包装食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 杭州萧山医药有限 6 医药 100%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 公司 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 食品;医疗器械;经销:玻璃仪器, 化妆品,消毒用品,卫生用品,日用 百货;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管理公司所属房产及物业服务;其他 无需审批的合法项目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 租赁;土地整治服务;物业管理(除依 杭州萧山工业资产 7 100%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经营有限公司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 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土地储备、开发和整理;园区基础设 杭州萧山义桥产业 施、公用工程、保障房建设及管理; 8 100% 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工程;房屋租 赁、物业服务 土地储备、开发和整理;园区基础设 产业园 杭州萧山闻堰产业 施、公用工程、保障房建设及管理; 9 区开发 100% 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工程;房屋租 赁、物业服务 受托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调剂、控 股;土地经营开发,投资融资;农村 资源开发;房产租赁;物业管理;河 杭州萧山乡村振兴 道整治开发;交通设施建设;桥梁建 10 建设开发集团有限 100% 设;渣土、建筑垃圾的存储、处理; 公司 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杭州萧山临浦产业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11 51.00% 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果为准)。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 房屋拆迁服务;住房租赁;土地整治 服务;物业管理 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理 发服务;足浴服务;歌舞娱乐活动; 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餐饮住 杭州萧山蓝天宾馆 12 100% 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 宿 有限公司 食品);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 危险性体育运动);棋牌室服务;健 身休闲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 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 杭州萧山智慧城市 13 大数据 100%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日用百货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票 务代理服务;品牌管理;智慧城市项 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交通设施资 源开发;交通设施建设;汽车、房产 公共交 杭州萧山交通投资 14 100% 租赁;国内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及发 通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 布(除网络广告);其他无需报经审 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杭州萧山广电国有 15 100% 受委托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 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节 目制作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 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音 像制品复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传媒影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视 杭州萧山传媒有限 16 100%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 公司 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 平面设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电 影摄制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从事 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 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 文化教育培训);互联网销售 建设工 杭州萧山水利投资 围涂开发,水利、土石方工程,其他无 17 100% 程 发展有限公司 需报经国家专项审批的合法项目 14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的控股股东萧山国资办控制的核心企业情 况如下: 序号 业务板块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供排水基础设施的建设、经 1 水务 杭州萧山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100% 营;土地整理;房屋建筑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杭州萧山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2 100% 股权服务、股权投资基金 公司 金融、投 实业投资,资金融通(非金融 资 3 杭州萧山财务开发有限公司 100% 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除证券、期货、基金) 批发: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 品;稻谷、小麦、玉米、大米、 大豆、油脂、油料的收购、储 杭州萧山粮食购销有限责任 存、仓储服务;人力装卸搬运 4 粮油 100% 公司 服务、加工粮油(分支机构设 在所前镇联谊村)。限下属分 支机构经营范围:加工粮油、 普通货运、粮食烘干 受托的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 对企业内部闲置的国有资产 杭州萧山国有资产经营集团 进行调剂、转让、租赁等;经 5 实业投资 90% 有限公司 批准的对外投资;土地经营开 发;现有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整 合和重组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不存 在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00,084,350 股股份, 持股比例为 25.02%,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除上述情况外,收购人不存在其 他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收购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一期财务状况的说明 作为区属主要国有资产(本)投资运营与管理主体,萧山国资涉及的业务领 域较多,但主要业务集中在齿轮箱制造业务(通过下属上市公司杭齿前进开展)、 水务业务、城市基建业务和医药销售业务板块四大领域。 萧山国资合并口径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15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日 日 日 总资产 25,150,133.89 23,962,517.48 22,699,860.91 21,231,243.89 总负债 17,574,630.80 16,729,968.47 16,078,116.07 15,093,091.52 净资产 7,575,503.09 7,232,549.00 6,621,744.85 6,138,152.37 归属于母公司 7,171,617.11 6,806,323.77 6,143,411.76 5,731,810.05 股东权益 资产负债率 69.88% 69.82% 70.83% 71.09%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1,079,431.16 2,507,734.01 2,568,402.90 2,148,401.48 利润总额 41,874.14 100,269.51 98,991.80 108,965.35 净利润 32,978.57 95,945.77 96,913.45 102,660.83 归属于母公司 27,226.83 94,778.75 100,503.64 122,764.91 股东净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0.45% 1.39% 1.52% 1.86% 注 1: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资产总额)×100%; 注 2:净资产收益率=2×净利润/(净资产期末数+净资产期初数)×100%。 五、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萧山国资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 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如下: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 姓名 职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权 裘国平 董事长、党委书记 中国 浙江杭州 无 吴水忠 董事、总经理 中国 浙江杭州 无 田国权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浙江杭州 无 孙余明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浙江杭州 无 李迪鸣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浙江杭州 无 祝利烽 职工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浙江杭州 无 陈健 监事会主席 中国 浙江杭州 无 汪麟煦 监事 中国 浙江杭州 无 童利军 监事 中国 浙江杭州 无 16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陈春娣 职工监事 中国 浙江杭州 无 周潇潇 职工监事 中国 浙江杭州 无 (二)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 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七、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收购人持有杭齿前进 25.02%的股份外,收购 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八、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财 务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控制的杭齿前进持有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5.82%的股权,收购人的控股股东控制的杭州萧山金融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1%的股权。 除上述情况外,收购人不存在在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财 务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 况。 17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三节 要约收购目的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作为杭齿前进的控股股东,萧山国资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 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上市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决定采用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以进一步增强对 杭齿前进的控制力,提振投资者信心。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 终止杭齿前进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二、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 2022 年 3 月 8 日,萧山国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杭齿前进回购方案的议案》。 2022 年 3 月 23 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公文处理告知单,同 意萧山国资关于调整杭齿前进股权回购方案的请示。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萧山国资已履行目前阶段的必要程序,该等程序 合法有效。 三、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持或处置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收购计划外,收购人在 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继续增持杭齿前进股份的计划或对外处置计划。若收购人后 续增持或处置杭齿前进股份,收购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 18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四节 专业机构意见 一、参与本次收购的专业机构名称 本次要约收购拟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收购人财务顾问,相关协 议正在内部审批过程中,相关协议尚未最终签订。 本次要约收购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其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11 联系人:虞文燕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二、各专业机构与收购人、被收购公司以及本次要约收购行为之 间关联的关系 各专业机构与收购人、被收购公司以及本次要约收购行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 三、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待正式聘请财务顾问后,财务顾问将及时完成相关尽调、核查事项,及时对 要约收购报告书内容进行核查,并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时发表相关意见。 四、收购人聘请的律师发表的意见 作为收购人聘请的法律顾问,天册律师对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发表如下结论 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收购人为本次要约收购编制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9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摘要前文已经披露的有关本次要约收购的信息外,收购人郑重声 明: 1、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或者其他关联方未采取或拟采取对本 次要约收购存在重大影响的行动,也不存在对本次要约收购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实。 2、收购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摘要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3、收购人不存在任何其他对上市公司股东做出是否接受要约的决定有重大影 响的信息。 4、收购人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5、收购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法规规定的下列情形:负有数额较 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 有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形;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的情形;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20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之签章页) 杭州萧山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裘国平 年 月 日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