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齿前进:关于豁免公司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2022-03-29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177 证券简称:杭齿前进 公告编号:临20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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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豁免公司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申请豁免的承诺为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杭齿前进”)股东杭州广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科技”)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与公司控股股东杭州萧山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原“杭
州市萧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以下简称“萧山国资”)签订的《股份转让
协议》时作出的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本次股份转让完成(2019 年 7 月 31 日)
之日起三年内,广发科技自愿锁定三年,三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广发科技持有公司股份 79,971,9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19.99%;广发科技自上述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至今,未转让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本次申请豁免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
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能否审议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广发科技发来的《关于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
诺相关事宜的函》,申请豁免其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与萧山国资签订的《股权转
让协议》时作出的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股东杭州广发科技有限公司自愿性股份
锁定承诺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豁免广发科技上述自愿锁定股份承诺。公司关
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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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申请豁免自愿性承诺的内容
2019 年 4 月 29 日,广发科技与萧山国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萧山国
资将其持有的公司 79,971,9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广发科技,双方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办理完成股权交割手续;上述《股份转让协议》中广发科技自愿性股
份锁定承诺内容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2019 年 7 月 31 日)之日起三年内,广发科技自愿锁
定三年,三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股东广发科技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
诺的情形。
二、本次申请豁免自愿性承诺的原因及依据
(一)豁免原因
因公司股东广发科技所处行业与杭齿前进行业差距大,与杭齿前进的产业融
合困难,后期也难以与杭齿前进协同发展并提供更多支持,基于广发科技目前和
未来均无法为公司提供更多支持,经广发科技慎重考虑,拟于前述股份转让交割
之日起三年期满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目前广发科技是公司第二大股东,如其提前退出,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
和治理机制,有利于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更好的保障上市公司
和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广发科技申请豁免前述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
(二)豁免依据
公司股东广发科技本次申请豁免的承诺不属于法定承诺,系其在签署前述
《股份转让协议》时作出的自愿股份锁定承诺,并非属于依照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规定而作出的法定承诺或现有规则下不得变更或豁免的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规定,广发
科技提请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豁免其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事
项。
三、本次承诺豁免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豁免公司股东广发科技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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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广发科技本次申请豁免承诺事项是其自愿性股份
锁定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
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
意本次广发科技豁免自愿性承诺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股东广发科技本次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
定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
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次豁免自愿性承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广发科技本次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
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
定;本次豁免自愿性承诺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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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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