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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西电:中国西电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15  

                        证券代码:601179         股票简称:中国西电             编号:2022-012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3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
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旭宏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
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
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
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
序符合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 1 页(共 25 页)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
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提
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所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金融衍
生业务计划的议案,同意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接受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同意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公司拟开展有价证券投资业务

                        第 2 页(共 25 页)
额度的议案,同意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西高院分拆上市方案的议案,同意提交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1 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
股份有限公司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分拆所属控股子公司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西高院”)至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本次分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分拆规则
(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2 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分拆所属控股子公司西高院至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本
次分拆涉及的方案初步拟定如下:
    (一)上市地点:上交所科创板。
                        第 3 页(共 25 页)
    (二)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股票面值:1.00 元人民币。
    (四)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相关资格要
求的询价对象并已在上交所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符合科创板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
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五)发行上市时间:西高院将在上交所批准及中国证监
会注册后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发行,具体发行日期由西高院股
东大会授权西高院董事会于上交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予
以确定。
    (六)发行方式: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申购相结合的发行
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七)发行规模:西高院股东大会授权西高院董事会根据
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发行前股本数量
和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量等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
行数量。
    (八)定价方式:通过向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
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
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
股票发行价格。西高院和主承销商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
价格,或者在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通过累计投标询
价确定发行价格。


                      第 4 页(共 25 页)
    (九)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本次发行涉及的战略配售、
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方式、超额配售选择权(如适用)等事项,
西高院将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
调整及监管机构的意见等作进一步确认和调整。
    以上发行方案尚需有关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和/或注册后才
能实施。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3 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
拆所属子公司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
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为实施本次分拆,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制的《中国西电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
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
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西安高压电器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4 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符合《上市公司


                        第 5 页(共 25 页)
分拆规则(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分拆所属控股子公司西高院至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经监事会审慎评估,本次分拆预计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
行)》对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在境内上市的相关要求,具
备可行性。具体如下:
    (一)公司满足《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规定上市
公司分拆应当符合的条件
    1、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三年
    公司股票于 2010 年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股
票境内上市已满三年”的要求。
    2、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
第 10091 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 10091 号审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
表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0818 号审计报告。根据经审
计财务报表,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
算)分别为 30,360.66 万元、7,304.81 万元、45,964.01 万元,
符合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的规定。




                         第 6 页(共 25 页)
    3、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
于人民币六亿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
    根据西高院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西高院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
算)分别为 7,935.26 万元、4,342.76 万元、6,577.49 万元。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西高院的净利润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六亿元人民币(以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
    4、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
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百分之五十;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
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资产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1)净利润指标
    根据经审计财务报表,2021 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为 45,964.01 万元;
根据西高院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西高院 2021 年度的净利润(以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为 6,577.49 万元。
    综上,中国西电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
的西高院的净利润未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百分
之五十。


                       第 7 页(共 25 页)
    (2)净资产指标
    根据经审计财务报表,2021 年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为 2,054,175.17 万元;根据西高院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2021
年末西高院的净资产为 170,593.36 万元。
    综上,中国西电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
的西高院的净资产未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百分
之三十。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规定不
得分拆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占用或者权益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严重损害
的情形。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过中
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12
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0818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不存在最近一年或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未在西高院持股,不
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西高院股份合计超过
其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 10%的情形。


                       第 8 页(共 25 页)
    (三)西高院不存在《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规定
不得分拆的情形
    西高院的主要业务或资产不属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
投向的业务和资产。
    西高院的主要业务或资产不属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
买的业务和资产。
    西高院的主要业务或资产不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时的主要业务和资产。
    西高院主营业务为电气设备的检测与其他技术服务,不属
于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公司。
    西高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含间接持有)
西高院股份合计为 16.07%,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
联方持有西高院股份合计超过其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 30%的情
形。
    (四)公司及西高院独立性符合要求
    本次分拆后,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均符合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且资产、财
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不存在交叉
任职,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1、本次分拆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


                       第 9 页(共 25 页)
    公司主要从事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研发、设计、制造、销售、
检测、相关设备成套、技术研究、服务与工程承包,核心业务
为高压、超高压及特高压交直流输配电设备制造、研发和检测
业务;公司所属子公司西高院主营业务为电气设备的检验检测
与其他技术服务,其中,其他技术服务包括电气设备计量、产
品认证、技术研究及技术咨询、标准制修订服务。本次分拆上
市后,公司将继续集中资源发展除西高院主营业务之外的其他
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独立性。
    2、本次分拆后,公司与西高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
    (1)同业竞争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研发、设计、制
造、销售、检测、相关设备成套、技术研究、服务与工程承包
等业务。公司主导产品包括 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开关
(GIS、GCB、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变压器(电力变压器、
换流变压器)、电抗器(平波电抗器、并联电抗器)、电力电
容器、互感器(CVT、CT、PT)、绝缘套管、氧化锌避雷器、直
流输电换流阀等。
    西高院主要从事电气设备的检测与其他技术服务工作,拥
有包括高压电器、变压器、绝缘子避雷器、电力电容器、智能
电气设备在内的 5 个国家级检测中心,具备国家高压交、直流
输变电装备试验领先的技术水平。


                      第 10 页(共 25 页)
    西高院与公司拥有不同的业务模式和核心技术,并以此为
基础形成了不同的客户群体、产生了不同的市场竞争环境,从
而在业务领域、应用场景及生产经营模式等方面均体现出了明
确的区别。综合而言,西高院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明显的区分。
本次分拆后,公司及西高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同业竞争的要求。
    为避免未来产生同业竞争,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及
西高院分别出具相关承诺函,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拟分拆所属控股子公司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高院”)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分拆”),现根据分拆上市、股票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本公司特此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控制的西安西电高压套管有限公司、西安西变组
件有限公司存在少量电气设备检验检测业务,本公司确保西安
西电高压套管有限公司、西安西变组件有限公司将维持现有的
业务模式、规模等不变,未来西安西电高压套管有限公司、西
安西变组件有限公司的相关业务收入/毛利占西高院收入/毛利
的比例始终不高于 30%,不谋求西高院的客户及市场。未来若根
据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要求,需要西安西电高压套管有限公司、




                         第 11 页(共 25 页)
西安西变组件有限公司放弃或处置电气设备检验检测业务,确
保该等公司予以全力配合。
    2、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作为西高院控股股
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不包括西高院及其下属控
股子公司,下同)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西高院
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会在中
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
与西高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确保本次分拆后,本公司与西高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关于同业竞争的监管要求。
    3、在本公司作为西高院控股股东期间,如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西高
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
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西高院,并尽力将该商
业机会让渡予西高院。
    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应对相关方因此而遭受
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5、上述承诺自西高院就其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并上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
律约束力,并在本公司作为西高院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西高院出具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第 12 页(共 25 页)
    “鉴于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分拆所属控股子公司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至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现根
据分拆上市、股票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
本公司特此作出如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
控股股东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
竞争。
    2、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直
接或间接地从事与控股股东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
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相同
或相似的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
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控股股东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主
营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确保本次分拆后,本公司与中国
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
业竞争的监管要求。
    3、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应对相关方因此而遭受
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第 13 页(共 25 页)
    4、上述承诺自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
上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
约束力,并在本公司作为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公司
期间持续有效。”
    综上,本次分拆后,公司与西高院之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
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本次分拆上市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
所关于同业竞争的要求。
    (2)关联交易
    本次分拆西高院上市后,公司仍将保持对西高院的控制权,
西高院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的关联交易情
况不会因本次分拆西高院上市而发生重大变化。对于西高院,
本次分拆上市后,公司仍为西高院的控股股东,西高院与公司
的关联交易将持续计入西高院每年关联交易发生额。
    西高院向公司的采购,主要内容为试验设备、维修服务、
研发服务、劳务服务、房屋租赁等。西高院向公司的销售,主
要内容为检验检测、技术研究及技术咨询、行业信息服务等。
最近三年,相关关联交易均系出于实际经营需要,具有合理的
商业背景,且上述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
失公平的情形。
    本次分拆后,公司与西高院发生关联交易时仍将保证关联
交易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公允性,并保持公司和西高院的独立
性,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及西高院利益。


                         第 14 页(共 25 页)
    为减少和规范本次分拆后的关联交易情形,公司作出书面
承诺如下:
    “鉴于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拟分拆所属控股子公司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高院”)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分拆”),现根据分拆上市、股票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本公司特此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分拆完成后,本公司将善意行使和履行作为西高院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尊重西高院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西
高院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并促使由本公司提名的西高院董事
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义务。在西高院的股东大会对涉
及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西高院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下
同)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公司将回避表决。
    2、本次分拆完成后,本公司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西高院的
资金、资产的行为。
    3、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
与西高院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
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
开的原则,并依法与西高院或其下属子公司签订协议,履行合
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第 15 页(共 25 页)
    4、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严格和善意地进行上
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将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上
述关联交易,本公司不会向西高院或其下属子公司谋求超出该
等交易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西高院及
西高院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西高院及西高院其他股东有
权要求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规范相应的交易行为,并将已
经从交易中获得的利益、收益以现金的方式补偿给西高院;如
因违反上述承诺造成西高院经济损失,本公司将赔偿西高院因
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6、上述承诺自西高院就其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并上市向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对本公
司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在本公司作为西高院控股股东期间持续
有效。”
    针对本次分拆,西高院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
的承诺函》:
    “鉴于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分拆所属控股子公司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至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现根
据分拆上市、股票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
本公司特此作出如下承诺:


                      第 16 页(共 25 页)
    1、本次分拆完成后,本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将保证独
立经营、自主决策。在本公司的股东大会对中国西电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除外,下同)
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将实行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的制度。
    2、本次分拆完成后,本公司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本公司的
资金、资产的行为。
    3、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下属企业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
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
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与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下属企业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4、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严格和善意地进行上
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将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上
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将避免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
属企业谋求超出该等交易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保证不通过关联
交易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应对相关方因此而遭受
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6、上述承诺自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
上市向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对本公司


                      第 17 页(共 25 页)
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在本公司作为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期间持续有效。”
    综上,本次分拆后,公司与西高院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
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次分拆上市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
交所关于关联交易的要求。
    3、公司与西高院资产、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高级管
理人员、财务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
    公司和西高院均拥有独立的经营性资产;建立了独立的财
务部门和财务管理制度,并进行独立建账、核算、管理。西高
院的组织机构独立于公司和其他关联方。公司和西高院各自具
有健全的职能部门和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该等机构独立行使职
权,亦未有西高院与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
况。公司不存在占用、支配西高院的资产或干预西高院对其资
产进行经营管理的情形,公司和西高院将保持资产、财务和机
构独立。
    西高院拥有独立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不存在与公
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交叉任职的情形。本次分拆后,
公司和西高院将继续保持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独立性,
避免交叉任职。
    4、公司与西高院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第 18 页(共 25 页)
    公司与西高院资产相互独立完整,在财务、机构、人员、
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分别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
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综上,公司分拆西高院至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符合《上市
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相关要求。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5 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于科创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监事会审慎评估,通过本次分拆,公司和西高院的主业
发展将更加清晰,西高院将作为公司下属电气设备检测及其他
技术服务业务平台独立上市,促进检测、计量、认证、技术研
究及技术咨询、标准制修订业务的发展,建成世界一流的第三
方独立电气装备国际化公共技术智慧服务平台,其业绩的增长
将同步反映到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中,进而提升上市公司的盈
利水平和稳健性。
    从价值发现角度,西高院分拆上市有助于其内在价值的充
分释放,上市公司所持有的西高院权益价值有望进一步提升,
流动性也将显著改善;从结构优化角度,西高院分拆上市有助
于进一步拓宽其独立融资渠道,提高整体融资效率,增强市场
竞争力。鉴于此,公司分拆西高院至科创板上市将对上市公司




                       第 19 页(共 25 页)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产生
积极影响。
    因此,本次分拆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监事会审慎评估,公司与西高院之间在人员、资产、财
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做到了各自独立核算,独
立承担责任和风险,西高院在科创板上市后,不会对上市公司
其他业务板块的独立经营运作构成任何不利影响,不影响上市
公司保持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的要求。
    西高院主营业务为电气设备的检验检测与其他技术服务,
其中,其他技术服务包括电气设备计量、产品认证、技术研究
及技术咨询、标准制修订服务。公司主要从事输配电及控制设
备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检测、相关设备成套、技术研究、
服务与工程承包等业务。同时,公司在智慧供电系统、新能源、
微电网、电力储能、综合能源服务等方面进行技术布局与储备,
新业务领域拓展呈现良好态势。西高院与公司主体业务保持独
立性,公司分拆西高院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会对其


                         第 20 页(共 25 页)
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分拆前后公
司的主营业务领域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分拆不会对公司其他业
务板块的持续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
    分拆上市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是西高院的控股股东,控制
关系和并表关系不变,西高院的业绩将同步反映到上市公司的
整体业绩中;同时,西高院分拆上市有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
道,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融资效率,增强上市公司的综合实力
    综上所述,西高院分拆上市后,公司能够继续保持独立性
和持续经营能力。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7 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具
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监事会审慎评估,西高院已按照《公司法》及其现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下
属专门委员会,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各组织机构的人员及职责明
确,并具有规范的运行制度。
    西高院已于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该等议事规则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对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


                       第 21 页(共 25 页)
    自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日,西高院历次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均按照法律、法规及西高院《公司章程》的规
定召开,西高院已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8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
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分拆所属控股子公司西高院至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
事会对于公司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
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特说明如下: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分拆规
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就本次分拆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本次
分拆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上交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
有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分拆事
项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作出如下声
明和保证:




                       第 22 页(共 25 页)
    公司就本次分拆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9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
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一、本次分拆目的
    本次分拆上市是上市公司响应国内资本市场政策号召,利
用资本市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及高质
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本次分拆,可使公司和西高院的主业
结构更加清晰,西高院将作为公司下属电气设备检测及其他技
术服务业务平台独立上市,促进检测、计量、认证、技术研究
及技术咨询、标准制修订业务的发展,建成世界一流的第三方
独立电气装备国际化公共技术智慧服务平台。本次分拆将进一
步增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并促使公
司获得合理市场估值及投资回报。
    二、商业合理性及必要性
    (一)优化业务架构,聚焦主业发展
    公司主营业务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研发、设计、制造、销
售、检测、相关设备成套、技术研究、服务与工程承包等业务。


                       第 23 页(共 25 页)
公司主导产品包括 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开关(GIS、GCB、
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变压器(电力变压器、换流变压器)、
电抗器(平波电抗器、并联电抗器)、电力电容器、互感器(CVT、
CT、PT)、绝缘套管、氧化锌避雷器、直流输电换流阀等。
    西高院主要从事电气设备的检测与其他技术服务,服务范
围涵盖高压开关、绝缘子、避雷器、电容器、变压器、互感器、
电抗器、电力电子设备、低压电器等输电、变电及配电领域电
气设备。本次分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强主业,深耕电气设备
检测与其他技术服务业务,增强业务独立性。
    西高院与公司其他业务板块保持相对较高的独立性。本次
分拆后,西高院可以针对检测及其他技术服务行业的特点,建
立更适应自身发展的管理方法和组织架构,有利于理顺公司整
体业务架构,而公司可聚焦资源于高压输配电设备的制造业务。
本次分拆不仅可以使公司和西高院构更加清晰,还能推动上市
公司体系内其他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二)拓宽融资渠道,获得合理估值
    本次分拆完成后,西高院将实现独立上市,可以更好地利
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获得股权或债务融资,以应对现有及
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加速发展并提升西高院经营业绩,
为公司及西高院股东提供更高的投资回报。本次分拆有利于资
本市场对公司不同业务进行合理估值,使公司优质资产价值在
资本市场得以充分、合理的体现。


                       第 24 页(共 25 页)
    综上,本次分拆上市符合公司及西高院及各方股东利益,
具有商业合理性与必要性。
    三、可行性
    本次分拆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对公司分拆
所属子公司在境内上市的相关要求,具体情况参见“决议 4”,
具备可行性。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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