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 券登记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委托中国证券登记上海分公司代理发放“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 铁建 Y1,债券代码:136997)兑付、兑息 资金。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上海分公司指定 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 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