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17-11-25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
席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本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将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提交的<关于选举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和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现就
该议案中所涉及的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事宜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经审阅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孟凤朝、庄尚标、夏国斌、刘汝臣、葛付兴、王化成、辛定华、
承文、路小蔷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现象,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
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相关专
业知识和履职能力;董事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孟凤朝、庄尚标、夏国斌、刘汝臣、葛付兴、
王化成、辛定华、承文、路小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将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提出的《关于向中国铁建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中所涉及的
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化成 辛定华 承文 路小蔷
2017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