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 2018—058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无需提交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
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定 2016-2018 年持续关连交易上限和续签<服务提
供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与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原名中国铁
道建筑总公司,下同)续签《服务提供框架协议》,拟定 2016-2018
年的年交易金额均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
近年来,随着公司勘察设计收入规模持续攀升,与中国铁道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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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有限公司及/或其联系人产业链相关的勘察、检测及制图等交易
随之增加,原先确定的 2018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已不满足
业务发展要求,预计 2018 年服务提供框架协议下的关联交易将有所
增加。
2018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
调整与控股股东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签订的《服务提供框架协议》
项下 2018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调整后上限金额为 85,000 万
元。关联董事陈奋健先生、庄尚标先生、夏国斌先生均回避表决,
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前述议案。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取得公司独立非执
行董事的认可;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
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18 年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上限,调整后上限金额为 85,000 万元,符合有关上
市规则和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服务提供框架协议》协议下的预计年度上限金额和实际发生金
额见下表: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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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实际 2017 年实际 2018 年预计金 2018 年 1-9 月实际 2018 年调整后预计
关联交易类别
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额年度上限 发生金额 金额年度上限
本公司于《服务提
供框架协议》下就
中国铁道建筑有限
388 583 600 567.25
公司及/或其关联 850
人提供的服务所产
生的支出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
和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0 号,法
定代表人陈奋健,注册资本 900,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国有资产
监管;未上市资产管理、经营、处置;特许经营投资项目的建设、运
营管理;《中国铁道建筑报》出版发行等。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
总额 8,263.17 亿元,净资产 1,804.62 亿元,营业收入 6,816.38 亿元,
净利润 168.01 亿元。
公司由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于 2007 年 11 月 5
日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成立。截至本公告日,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约 51.13%股权,为控股股东,故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
与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及/或其关联人所发生的交易构成公司的关
联交易。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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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签订的《服务提供框架协议》主要
内容概述如下:
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关连人/联系人将按照服
务提供框架协议的条款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服务。该等服务包
括:设计、勘察监理、物业管理、印刷、幼儿园、接待中心、劳务及
其他与生活后勤相关的辅助业务服务。
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应根据《服务
提供框架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优先保障向本公司提供服务,且在
任何交易中,其将不会以较其向第三方提供服务为差的条款向本公司
提供该等服务。
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同意,《服务提供框架协议》的续签,
并不影响本公司自主选择交易对象,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如果第三方
能按照《服务提供框架协议》下优于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的价格条
件,提供相似服务,则本公司有权委托该第三方提供服务。
就《服务提供框架协议》项下的所有服务交易而言,各交易方
将按该协议规定的框架范围另行订立具体合同,该具体合同不应违反
《服务提供框架协议》的约定。各交易方是指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
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的关联人/关连人/联系人、本公司及本公司
的附属公司。
《服务提供框架协议》项下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
供的各项服务的价格,须按可比市场价确定。可比的市场价是指参考
至少两家提供相同或类似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在该类服务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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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于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就可比规模的服务收取的价格或报价。
本公司由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所获供应和服务应付的采购
价或服务费需根据实际情况按提供服务的进度,或按年度或季度或月
度以现金支付。
《服务提供框架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双方公章
后,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该协议在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的前提下,经双方
同意可以延长或续期。于该协议生效之日,双方于2012年12月28日签
署之“服务提供框架协议”同时终止。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市时,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保留了若干辅助业务,仍将
继续为本公司提供相关辅助服务。公司因此与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
续订《服务提供框架协议》,以规范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
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
的依赖。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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