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31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本
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
关规定,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现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分别为其参股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
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
担保主体,分别为其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能够保障被担保
公司的项目实施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有利于其业务经营开展,符合
公司的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修订《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事项
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有关修改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10 号),结
合公司实际,本着谨慎、适宜、必需的原则,公司对《公司章程》相
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我们认为,本次修订的章程如实反映了上述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商登记机关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
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
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
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修订<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化成 辛定华 承文 路小蔷
2019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