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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铁建:2016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2019-06-20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19-048
债券代码:136997         债券简称:16铁建Y1
债券代码:143502         债券简称:18铁建Y1
债券代码:143961         债券简称:18铁建Y2
债券代码:143978         债券简称:18铁建Y3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
                   一期)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兑付债权登记日:2019 年 6 月 28 日
       债券到期日:2019 年 6 月 29 日
       债券停牌起始日:2019 年 7 月 1 日
       债券付息日:2019 年 7 月 1 日
       兑付资金发放日:2019 年 7 月 1 日
       摘牌日:2019 年 7 月 1 日

    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6月29
日发行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将于2019年7月1日开始支付自2018年6月29日至2019年6月28日期间(以
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16铁建Y1”,代码为136997。

   3、发行主体: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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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发行总额:80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
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 1 个周
期(即延长 3 年),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6、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3.53%,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
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8、起息日:2016年6月29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每年的 6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
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1、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1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本息兑付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3%。每手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5.30
元(含税),兑付本金为人民币1,000元,本息兑付金额为人民币1,035.30元(含
税)。 本次 兑付 本金 总额为 人民 币 8,000,000,000.00 元, 利息 总额 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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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2,400,000.00元。

三、本次本息兑付债权登记日及兑付日

   (一)兑付债权登记日:2019年6月28日

   (二)债券到期日:2019年6月29日

   (三)债券停牌起始日:2019年7月1日

   (四)兑付资金发放日:2019年7月1日

   (五)摘牌日:2019年7月1日

四、本息兑付对象

    本次兑付的对象为截至债权登记日即2019年6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铁建Y1”公司债券持有人。

五、兑付、兑息办法

    (一)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
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
券兑付、兑息。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
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
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
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
及利息。
六、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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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
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
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
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
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本期债券的个人
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每手“16铁建Y1”(面值人民币1,000
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8.24元(税后)。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2、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2018年11月7日由财政部、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
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中要求,自
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
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本次兑付、兑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东院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东院

法定代表人:陈奋健

联系人:孙   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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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10-5268 8603

传真:010-5268 8006

2、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艳艳、朱    军、刘乃嘉

联系电话:010-6083 8692

传真:010-6083 3504

3、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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