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0-03-31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 2020—034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考虑到公司所
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公司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
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
资金问题。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03.90 亿元。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拟以总股本 13,579,541,500 股为基数分配 2019 年年度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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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579,541,500 股,以此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 2,851,703,715.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
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5.04%。
如在本公司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01.97 亿元,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90.06 亿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为 28.52 亿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
体原因说明如下:
从我国实施的一系列重大战略和国民经济发展需求看,基础设施
建设投资规模保持稳定,新型城镇化、京津冀协调发展、长江经济带、
粤港澳大湾区、雄安新区的发展,形成建筑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和宝贵机遇。铁路、公路、房建、城轨、市政和水利、水电、机场等
领域的投资将继续保持稳定,综合管廊、海绵城市、污染治理等有望
快速发展。同时,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海外市场也有
望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为抢抓国家投资机遇,完成战略布局,需要较
多的资金投入。
从本公司发展现状看,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和战略升级转型
关键期。2019 年,本公司完成新签合同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分
别为 20,068.544 亿元、8,304.522 亿元和 280.267 亿元,同比均实现
较大增长,并创历史最好水平。一方面公司营业规模不断扩大,并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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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保持稳定、快速增长;另一方面,为贯彻深化改革、推进创新发展,
公司在工业制造、房地产开发等业务领域投资规模逐年增加。为加大
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实现“建筑为本、相关多元、协同一体、转型
升级”的发展战略,需要解决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压力。
从留存收益的的使用看,企业赚取的净收益,一部分用于对投资
者的分配,一部分形成企业的积累。企业积累起来的留存收益仍归企
业所有者拥有,只是暂时未作分配,正确处理分配与积累间的关系,
留存一部分净收益以供未来分配之需,平抑收益分配额的波动,有利
于确保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近年来,中国铁建派息比例均维持在
15%以上,一直保持稳定的分红派息水平。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9-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分配方案拟定的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与 2019
年 度 合 并报 表中归 属 于 上市 公司普 通 股 股东 的净利 润 之 比约 为
15.04%,高于《公司章程》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 15%”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
司众多项目的顺利实施,虽低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指引》所指引的 30%比例,但该分配方案体现的现金分红水平合理,
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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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利益的情形。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偿债能力和
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
规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规范。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
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
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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