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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铁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2020-03-31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铁
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进
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现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为了保证公司的稳定发
展及公司的长远利益,提出了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3,579,541,500 股)为基数,按每 1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1 元(含
税)的分配方案。该分配方案拟定的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与 2019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之比约为
15.04%,高于《公司章程》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 15%”的规定,有利于保
障公司众多项目的顺利实施,虽低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指引》所指引的 30%比例,但该分配方案体现的现金分红水
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化成、辛定华、承文、路小蔷

                                          2020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