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03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
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
科创板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分拆所属
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具有商业合理性、必要性。本次分
拆上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
本次分拆上市后,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均符合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为本次分拆上市编制的预案及其修订稿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
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分拆涉及的有关公司股东大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审批、审核、批准事项,已在《中国铁
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
无法获得相关审批、审核、批准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本次分
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准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
理。
4.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
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中国铁建重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和预案及其修订稿,并同
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化成、辛定华、承文、路小蔷
2020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