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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铁建: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0-20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 2020-074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0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0 号中国铁建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9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1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798,369,048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7,099,325,21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699,043,83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7.427337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2.27956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14777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庄尚标先生主持,以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辛定华董事、路小蔷董事以电话通讯方式出
    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曹锡锐监事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执行董事人选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098,518,312 99.988634         789,600 0.011122       17,300 0.000244

 H股          691,787,891 98.962019        7,194,445 1.029183      61,500 0.008798

普通股      7,790,306,203 99.896609        7,984,045 0.102381      78,800 0.001010

合计: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 于 公 155,781,722 99.484701     789,600 0.504251     17,300 0.011048
     司执行
     董事人
     选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东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雨微、李欲晓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