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中国铁建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03-31
公司代码:601186 公司简称:中国铁建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根据全面性和重要性原则,公司将本级及所属工程承包、勘察设计
咨询、房地产、投资、装备制造、物资物流、金融等单位纳入评价范围,涵盖了所有关键业务和高风险
领域。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 100%
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围绕重大战略部署执行、年度经营计划和重点工作落实、重大风险应对、缺陷高发领域、管理效率
与效果提升等方面,公司将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三重一大、子公司管控、发展战略、风险管理、经营
承揽、投融资管理、项目管理、 采购业务、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研究与开发、
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内部监督、信息系统等主要业务和事项纳入了评价范围。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海外风险、投资风险、重大突发事件风险、应收账款风险、现金流风险、项目管理风险、安全风险、
市场竞争风险、合规运营风险、宏观经济风险等领域。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评价与考核管理办
法》、《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及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 大于 5% 大于 2%小于等于 5% 小于等于 2%
说明:
公司采用内部控制缺陷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程度判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果内部控制
缺陷可能引起财务报表错报金额大于利润总额的5%,则认定该缺陷为重大缺陷;如果小于等于5%、大于
2%,则认定该缺陷为重要缺陷;如果小于等于2%,则认定该缺陷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高级管理层中存在舞弊行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监督无效;对已经签发的财务报告重报更正错误(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
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审计师发现的、未被识别的当期财务
报告的重大错报。
重要缺陷 未设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未建立并有效执行职业道德规范;未建立举报及报告
机制;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董事会未对反舞弊工作进行监督;不存在对非常
规(非重复)或复杂交易的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中的控制存在一项或者
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告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等。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
说明:
在内部控制缺陷造成的影响额很难确定情况下,公司通过分析该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
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认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 大于 5% 大于 2%小于等于 5% 小于等于 2%
说明:
公司采用内部控制缺陷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程度判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果内部控
制缺陷可能引起财务报表错报金额大于利润总额的5%,则认定该缺陷为重大缺陷;如果小于等于5%、大
于2%,则认定该缺陷为重要缺陷;如果小于等于2%,则认定该缺陷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交易失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对市场造成较大影响;内部审计职能、风险评估职能、控制
环境无效;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出现重大缺陷描述情形,但影响程度不及重大缺陷涉及面广、重要性大、影响程
度高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在内部控制缺陷造成的影响额很难确定情况下,公司通过分析该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
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认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但存在部分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一般缺陷。对于认定的内控缺陷,公司董事会、经理层非常重视,要求强化“即发现、即整改”
的指导思想,深入分析深层次原因,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加大督促
整改和检查力度,充分做到整改过程掌握、整改结果验证,突出整改实效,确保整改到位;强化缺陷整
改考核,突出责任追究和落实,将内控缺陷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对所属单位负责人的绩效考核范畴。内部
控制牵头工作部门,按照公司董事会、经理层要求,对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时效性、整改工作质量和成效
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协同业务部门以业务纵向管理为主线,做好内控缺陷整改工作的指导监督。
所属单位按照公司要求,本着“问题点切入、管理面输出”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深入分析缺陷
形成真正原因,找准风险源,根据内控缺陷性质和责任归属明确整改措施和工作分工、细化整改要求,
积极开展内控缺陷整改工作。经过系统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内控缺陷得到了
及时改进和完善。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但存在部分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对于认定的内控缺陷,公司董事会、经理层非常重视,要求强化“即发现、即整
改”的指导思想,深入分析深层次原因,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加大
督促整改和检查力度,充分做到整改过程掌握、整改结果验证,突出整改实效,确保整改到位;强化缺
陷整改考核,突出责任追究和落实,将内控缺陷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对所属单位负责人的绩效考核范畴。
内部控制牵头工作部门,按照公司董事会、经理层要求,对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时效性、整改工作质量和
成效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协同业务部门以业务纵向管理为主线,做好内控缺陷整改工作的指导监
督。所属单位按照公司要求,本着“问题点切入、管理面输出”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深入分析
缺陷形成真正原因,找准风险源,根据内控缺陷性质和责任归属明确整改措施和工作分工、细化整改要
求,积极开展内控缺陷整改工作。经过系统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内控缺陷得
到了及时改进和完善。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未发现重大、重要缺陷,但存在部分一般缺陷,各单位对内控缺陷进
行了及时整改和完善。为保证内控缺陷整改工作效果,2020 年年初公司印发了《关于 2019 年度内控评
价及考核情况的通报》,要求所属各单位在做好缺陷整改的同时,积极发挥既往存在缺陷的警示作用,
探索规避重复发生的方式、方法,完善整改长效机制,有效推动风险内控体系循环提升。过程中,为夯
实年度内控评价工作成果,促进风险内控体系持续优化提升,公司印发了《关于开展风险内控体系自查
和优化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 2019 年度内控共性缺陷自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系统开展共性缺陷专
项自查工作,全面审视了内控体系建设运行情况,横向对标、查缺补漏;围绕管理薄弱环节、问题多发
业务领域,对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权力制衡、流程管理、风险评估与监测、信息化管控、评价监督等
方面开展内控体系自查优化,做好自查问题整改,不断提升企业内控管理水平。年末,本着突出效果,
强化问题导向原则,公司对所属各单位内控缺陷整改组织、缺陷整改及时性、整改工作系统性、整改完
成质量等方面开展多维度考核,保证了整改工作的时效性和整改质量。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公司遵循“实事求是、守正创新、行稳致远”的工作方针,围绕“打造品质铁建,高质量发
展”目标,严格落实了风险内控体系优化提升计划,优化完善了风险预警指标体系,重点强化了对海外
风险、投资风险、重大突发事件风险、应收账款风险、现金流风险等重大风险的管理;采取自评价与监
督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突出了战略目标引领和责任主体落实,强化了内控评价工作效果;实施全方位风
险内控工作考核,风险内控体系有效性稳步提升。
2021 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工作协同和资源整合,探索构建以风险管理为引领、以内部控制为抓手、
以法律管控为主导、以合规管理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突出集团管控要求,推进不同部门和管理
层级工作协同,围绕不发生重大风险底线,重点聚焦关键风险和重要领域的大风控体系。加大对缺陷高
发领域和内部控制基础工作薄弱单位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完善缺陷整改的提示、检查和奖惩机制,保证
内部控制工作效果。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汪建平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