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中国铁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3-03-31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对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的规定和要
求,作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
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除存在经营性往来资金外,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
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的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2.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余额合计为1,108.81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因房地产业务为购房
小业主提供的按揭担保。公司及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担
保余额合计为1,083.27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担保余额为170.63亿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
司担保余额为912.64亿元人民币。公司及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
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不包括为购房小业主提供的
按揭担保)提供担保余额为25.54亿元人民币。公司不存在逾期
担保。
4.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均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治理制
度的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提供担保
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担保事项是正常生产
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严格遵循了相关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担保事项
和金额均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范围内,不存在违
规担保行为,并合理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情况,有效保障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马传景、赵立新、解国光、钱伟伦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