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中国铁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2023-03-31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
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现发表以下
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为了保证公司的稳定
发展及公司的长远利益,提出了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3,579,541,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2.80 元(含税)的分配方案。该分配方案拟定的拟分配现金
红利总额与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可供
分配利润之比约为 15.91%,满足《公司章程》及《中国铁建股
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的规定,
有利于保障公司众多项目的顺利实施,虽低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指引的 30%比例,
但该分配方案体现的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
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
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2.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马传景、赵立新、解国光、钱伟伦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