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材科技: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8-11-16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1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0 月 31 日、2018 年 11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次回购预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
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回购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
元, 最低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 元/股。根据回购资
金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 3,000.00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
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4.7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
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
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
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必需;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
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
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董事会决议注销回购股份
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司董事会决议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披露之日
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可采用现场、
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
公 司 董 事 会 决 议 注 销 回 购 股 份 的 公 告 披 露 之 日 起 45 日 内 , 工 作 日
9:00-17:00;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
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三)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 188 号
联系人:陈杰
邮政编码:621000
联系电话:0816—2289750
传真号码:0816—2289750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