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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材科技: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8-11-16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1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0 月 31 日、2018 年 11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次回购预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

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回购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

元, 最低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 元/股。根据回购资

金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 3,000.00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

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4.7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

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

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

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必需;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

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

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董事会决议注销回购股份

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司董事会决议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披露之日

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可采用现场、

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

    公 司 董 事 会 决 议 注 销 回 购 股 份 的 公 告 披 露 之 日 起 45 日 内 , 工 作 日

9:00-17:00;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

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三)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 188 号

   联系人:陈杰

   邮政编码:621000

   联系电话:0816—2289750

   传真号码:0816—2289750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5 日